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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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应由离婚双方约定分割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人民法院处理的,法院通常会作出如下判决:1、该房产归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一方所有;2、剩余仍欠银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负责偿还;3、婚姻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款项应由产权登记方支付一半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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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盖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没还清贷款属于房产登记方个人债务和另一方无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还清贷款属于房产登记方个人债务和另一方无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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