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一共有几科,每科多少分?
高考一共7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历史,地理,政治属于文科范围共
300分,物理,化学,生物属于理科范围共300分,高考总共750分。
而每个省份对于新高考做出如下调整:
1.浙江省高考总分为750,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
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7个选考学科,每科为100分。
2.北京,天津,海南,山东四个省市高考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均为150
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学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3.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等8个省份总分均为750分,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科
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每个省份高考方案不同,则考试科目和分数不同,具体如下:
1、“3+X”方案
(1)应用地区:大部分省市区
(2)“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此方案是目前全国应用最广,最成熟的高考方案。总分75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
2、“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应用地区:江苏省。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
(2)“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能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4)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一门。
(5)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实行等级计分,分为6个:A+ [ 0%-5% ]、A ( 5%-20% ]、B+ ( 20-30% ]、B ( 30%-50% ]、C ( 50%-90% ]、D ( 90%-100%]。
3、“3+3”(海南)
(1)应用地区:海南省
(2)海南省高考考试共6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为公共科目,文科生单独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单独考物理、化学、生物。
4、上海方案
(1)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其中英语一年两考,取最高分。
(2)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选3门,每科70分,按照A A+……比例给分,总分660分。
5、浙江方案:
(1)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
(2)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学生要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3)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每门总共安排3次统一考试,考生可自行决定参加时间,每门科目最多参加2次,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如成绩在前1%者赋分100分加入高考总成绩。总分750分。
扩展资料:
1、新闻资讯
2015年1月1日年起,高考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 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2018年3月21日,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2018年3月27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夏季高考将自2020年起取消文理分科,高中生可自主选择3门等级考试科目。
2、高考保送
(1)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16年起逐步减少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名额 [19] );
(2)获奥赛一等奖、并被选为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省级优秀学生(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一,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的,不再具有保送资格条件 [20] );
(4)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5)公安英烈子女。
3、高考加分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