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记载发生的大地震
公元1668年7月25日(清康熙七年农历六月二十七日),山东南部发生大地震,震中在郯城、临沂、莒县一带。
史称“郯城大地震”或“郯城-临沂大地震”、“郯城-莒县大地震”。
这次地震的里氏震级估测为8.5级,震中烈度XII度,达到“山川易景”的水平。
据记载,当时地震影响所及达410多个县,鲁、苏、浙、皖、赣、鄂、豫、冀、晋、辽、陕、闽诸省及朝鲜同时感觉地震。
山东郯城、沂州(今临沂)、莒州(今莒县)破坏最重。
50多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50多个州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有感半径800多公里。
极震区内城廓、官民庐舍、庙宇等一时尽毁,郯城倒塌如平地,莒州百里无存屋,并伴有大规模的山崩地裂、地陷、涌水喷沙等现象。
震时如舟覆,如桔槔上下,崩为堑,漩为渊,沙涌井湮,地侧树偃,百谷陨箨。
共压毙5万余人,死尸遍野,不能殓葬者甚多多,凡值村落之处,腥臭之气达于四处。
暴雨烈日,瘟痢随作,人民流散。
山东数十个县的县志对此都有记载:如沂水县志记载“倒房数千间”,章丘县志记载龙山山崩。
著名的小说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卷二《地震》一文中作了生动形象的描述。
以下引述《地震》中的相关内容: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大震。
余适客稷下(编写者注:今临淄),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
众骇异,不解其故。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
相顾失色。
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
逾一时许始稍定。
视街上,则男女裸体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侧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
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这次地震的震中郯城-临沂一带,正处于我国著名的“郯庐断裂带”主体范围,由陆地断裂带活动造成了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