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周边建停车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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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带改为停车场如属于擅自改造的,是违法的。
根据规定,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改造,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小区建停车场是否侵犯业主权益,首先要确定停车场所占土地是否在小区建筑区划内,只有在建筑区划范围内,业主才可能享有相关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如果住宅小区的周围有空地,而且能够让国家或政府规划为停车场的话,那么是可以建停车场的。假如住宅小区的周围用地非常紧张,没有相应的用地的话,那么就不能建停车场。住宅小区周边建设停车场,需要手续齐全,并且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
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
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
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
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
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
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
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改造,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小区建停车场是否侵犯业主权益,首先要确定停车场所占土地是否在小区建筑区划内,只有在建筑区划范围内,业主才可能享有相关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如果住宅小区的周围有空地,而且能够让国家或政府规划为停车场的话,那么是可以建停车场的。假如住宅小区的周围用地非常紧张,没有相应的用地的话,那么就不能建停车场。住宅小区周边建设停车场,需要手续齐全,并且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
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
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
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
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
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
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
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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