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的气血到底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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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椒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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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疗/疾病 >>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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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具体说明!

气血和肾又有什么关系?

如何补气血?

气血不好从那里看?

解析:

气血理论是中医理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古代伤科中,更是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一直指导着历代医家的临床实践。现就气血理论的渊源、分类作一粗浅探讨,以供同道参考。

1 气血理论渊源

气和血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物质。气血理论源于《内经》,《素问·调经论》说:“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不居集》又曰:“气即无形之血,血即有形之气。”《内经》论疾病发生之理,是基于阴阳而归结于气血。伤科疾病,不论在脏腑、经络,或在皮肉筋骨,都离不开气血。《医宗必读》曰:“气血者,人之所赖以生者也。”而唐代孙思邈《千金方》中提出由于跌打坠堕,可伤及经络血脉导致出血;或血液不能循经留注,离经妄行,即可出现“伤血”的病理表现。孙氏运用止血、化瘀等法,成为后世骨伤科的治疗常规。而医圣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中,发展了《黄帝内经》的气血学说,提出了“亡血”之说,西晋葛洪《肘后方》则强调血管损伤后,会导致大出血而死亡,他说:“若中筋交脉血出不可止,尔则血尽杀人。”到了明清时期,中国古代骨科进入了发展史上的全盛时期。薛己著《正体类要》曰:“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变,脏腑有所不和。”阐明了肢体虽然受损于外,但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经络外连于肢节,内属于脏腑,必然由外及内使气血伤于内,引起脏腑功能不和,出现不同的内证。又有清代沈金鳌《杂病源流犀烛·跌仆闪挫源流》记述:“跌仆闪挫,卒然身受,由外及内,气血俱伤病也”“气运乎血,血本随气以同流,气凝则血亦凝矣。气凝在何处,则血亦凝在何处矣。”说明人体偶发损伤后,必引起气血之伤。到了现代,气血理论更是贯穿于整个伤科三期辨证施治的过程之中。

2 气血理论的分类

2.1 专从血论 古代医家从其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形成了“伤从血治”为主的独特理论体系,它的根据是:“伤必及血”,血贯整体,故必从血论治。如《伤科补要》曰:“跌打损伤,专从血论”;伤科内治,早期宜破血,中期宜和血,后期宜补血。清代陈士铎《辨证录》指出:“内治之法,必须以活血化瘀为先,血不活则瘀不能去,瘀不去则骨不能接。”;又如王肯堂在《疡医准绳》中开宗明义应用刘宗厚观点:“损伤一证专从血论”,并且阐发“但须分其瘀血停积和亡血过多之证。二者不可同法而治,而瘀血者宜攻利之,若亡血者兼补而行走,又查其伤有上下轻重浅深之异,经络气血多少之殊。”《可法良规》指出:“凡伤损之症,乃有形器物所伤,为筋骨受病,当从血论。”李挺在《医学入门》中指出:“折伤专主血论,非如六淫七情在气在血之分。”此类医家专从血论,忽略了人体“气”之重要性。重视了有形之“瘀血”,忽视了“气”的功能在伤科治疗上的重要性。

2.2 气血学说 气血学说源于内经,众多医家以此为理论依据去治疗伤科疾患。薛己著《正体类要》曰:“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他对跌打损伤或骨折后瘀痛的辨证治疗,基本上以气血学说为理论依据,分别以补气养血活血等方法治疗。在《医林改错》中,王清任从气血立论指出:“治病之要决,在明白气血,无论外感、内伤,要知初病伤人何物,不能伤脏腑,不能伤筋骨,不能伤皮肉,所伤者无非气血。气有虚实,实者邪气实,虚者正气虚。”“血有亏瘀,血亏必有亏血之因。”把伤科的病理变化归因于气之虚实,血之亏瘀。唐容川在《血证论》中认为损伤内外迥异,当分清内外,外伤出血是气中之血先动,其病机为“血蕴于气分之中”,是气中之血病;内伤出血是血中之气先动,其病机为“气蕴于血分之中”,是血中之气病,前者治法当重视气分,在表的从气分发之,在里的从气分夺之,在半表半里的从气分和之,从而“以疏发其气,气散则血散”,再配以血分药物以期达到良好效果。对于后者治法,则应重视血分,治宜“清理其血为主”,一则泻血分之虚,二则滋补阴血之亏,并兼用气分之药,可望获得预期之效。另外,佛家练功、点穴、医伤专从气血论。《少林真传伤科秘方》关于拳伤与气血关系认为:向上打伤的是顺气,平拳打伤的是寒气,倒插打伤的是逆气,其症最凶。人的血随气运行,气顺则血顺,气逆则血逆,气塞则血滞。因此拳伤气血而导致气滞、血瘀、气逆、气厥。肢体受伤,皮肉筋骨首当其冲,但气血循行于人体之中,无处不到。骨皮肉筋骨损伤的同时,气血的运行也受到影响,主要表现为气滞血瘀。气机不畅,无以鼓动血行则血瘀,气为血之帅,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血伤瘀凝,壅塞脉道,必阻碍气机流通。气血理论是与损伤有关的基础理论的核心,也是指导治疗的关键。

2.3 亡血理论 《金匮》首先从病人反应于外的面色及脉象上入手,了解患者体内气血阴阳的变化,以推断出血量的多少,预测疾病的凶吉。如《脏腑经络先后病脉症第一》载:“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又有《可法良规》“凡伤损之症,出血太多……是血气虚……当峻补元气,若皮肤已破,出血过多而昏聩者,气血虚极也,大补元气”。指出皮肤破损而出血易致血虚,若出血太多则会造成气随血脱的严重病理改变。西晋葛洪《肘后方》则强调血管损伤后,会导致大出血而死亡,“若中筋交脉血出不可止,尔则血尽杀人。”这些医家强调了出血太多的凶险及诊治的方法,对气血理论作了一定的补充。

2.4 “恶血归肝”理论 “恶血归肝”之论,在《内经》已有所见,《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有所坠堕,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素问·缪刺论篇》:“人有所坠堕,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到了金朝,李东垣《医学发明》将其继续深化,其曰:“夫从高处坠下,恶血流于内,不分十二经络,圣人具作风中干经,留于胁下,以中风疗之,盖肝主血故也。”这里恶血指瘀血,即离经之血,或血运不畅阻滞于经脉及脏腑内的血液。关于恶血与肝的关系,可见“恶血归肝”论是李东垣宗经大旨,并结合临床建立的,它对后世影响深远。双如明代李挺《医学入门》:“凡损伤,专从血论,肝主血,不问何经所伤,恶血必归于肝,流于胁,郁于腹而作胀痛。”清代吴谦《医宗金鉴》曰“凡跌打损坠堕之证,恶血留内,则不分何经,皆以肝为主,盖肝主血也,故败血凝滞,从其所属,必归于肝。”肝主身之筋膜,折骨伤筋,内应于肝。肝藏血,指足受血,方能摄步。血之在身,随气而行,常无停积为顺。骨碎筋断,血行失度,败血归肝,新血不生,遂至筋脉不得养而拘挛作痛。该理论至今仍有效指导着临床。

2.5 血水相关理论 血水相关理论从另一个角度阐明了血与气在伤科中的重要性,在骨伤科中有特殊的意义。血水同属阴液,都有滋润濡养的作用,均由水谷化生而成。《灵枢·邪客篇》:“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另一方面,血也能生水,血液经过脏腑气化蒸腾,转化为津液,渗于脉外,遍布于组织间隙中。故《血证·吐脓篇》曰:“血得气之变蒸,亦化而为水。”骨折损伤后,局部脉络破损,血溢于肌腠,则见肿胀。正如《血证论·阴阳水火气血论》中云:“瘀血化水,亦法水肿,是血病而兼水也。”又如清代姜礼《风劳臌膈四大证治》曰:“津液者,血之余,行乎外,流通一身,如天之清露,若血浊气滞,则凝聚而为痰。”唐氏指出:“气与水本是一家,治气即是治水,治水即是治气。”同时,“血者即是气,宗气者即是血”,“血有余便是水”。水液凝聚为痰,痰瘀互结,新血不生,则骨不能接。治疗骨折须注重血水兼理的内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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