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集》中的狼三则原文及译文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临时住房,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用于杀狼还是可用的。
扩展资料: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贪婪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
《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聊斋志异》中节选篇章(狼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