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算?为什么相同的工资,有的人交税多而有的人交税少呢?
我国实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费所得四项所得实行分类征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稿酬所得三项所得实行分类征税。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单位一般都是国家税务局或者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制计算公式以及计算方法
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指个人所得额除以12 (适用税率最高档)后的余额,适用税率=基本减除费用(5000/5000×12)×速算扣除数。
专项扣除指与个人生产、生活相关的各项支出需要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比如子女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等。专项附加扣除指对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所得中属于纳税人个人负担的部分,需要由纳税人提供证明其符合扣除条件的有关依据。
所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收入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举例:小王在一家外企工作满2年,月薪7000。他有5个子女,年龄分别是2岁半、3岁半、4岁半和5岁半,父母双方中有一人没有工作。那么,他需缴纳的个税是:工资7000×3%×(1-5%)=5400,已预缴税款2100。
税务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很多朋友每次提起交税都很苦恼,觉得是国家Q钱,但事实上交税对于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希望大家都能够积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