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工资结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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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规定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辞退员工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老板现结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鉴于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清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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