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站(高铁站)可以停车多天吗?计划停放十天左右,怎样收费?
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和《关于重新印发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10〕6号)的有关规定,依据《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停车位价格定价成本监审(预算)报告》(郑价成审〔2015〕2号),经研究,郑州东站机动车停车场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计时收费。机动车停车20分钟以内(包括20分钟)免收停车费;每标准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收费4元(包括1小时),以后每半小时(包括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全天(24小时)停车收费不超过40元。
郑州东站(高铁站)可以停车多天,停放10天,收费大概400元左右。因为依据《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停车位价格定价成本监审(预算)报告》(郑价成审〔2015〕2号),郑州东站全天(24小时)停车收费不超过40元,停放10天,大概400元。
拓展材料:
法律依据:
《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辆存放人的利益,促进汽车存放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河南省境内利用场地为车辆存放人提供机动车车位和保管服务,并收取存放服务费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机动车存放服务按车型大小和不同时段计费。
(一)机动车存放服务按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类车型分别计费。三轮摩托车比照小型汽车收费。小型车为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客车;中型车为2—5吨(不含5吨)货车,10—30座(不含30座)客车及23卧以下(不含23卧)卧铺车;大型车为5吨以上(含5吨)货车,30座及以上客车,23卧及以上卧铺车。
(二)存放时段分为:白天停车、夜晚停车和昼夜停车服务,也可根据实际将停车时段分为繁忙时段或非繁忙时段,不同时段可实行不同的标准收费。
(三)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分别实行按次、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的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额计费办法。
实行按天计费的停车场,同一车辆在同一天内多次进出存放,只能按一天收一次费。
第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停车在30分钟以内的;
(二)进入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学校内部停车场对外提供存放服务的停车场在20分钟以内的;
(三)进入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在30分钟以内的;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和殡葬车。
上述(一)至(三)款的具体时限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条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涉及面广和调整有争议、社会反应强烈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机动车存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存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停车场收费人员应当佩戴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实行车辆存放时交费和车辆离开时交费两种交费办法。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凭证式管理,经营者应当向车辆存放人发放停车看管凭证,车辆看管人员凭停车看管凭证向车辆存放人收取停车看管费,车辆存放人凭停车看管凭证提车、交纳停车看管费,以及车辆损坏索赔等。停车看管凭证应载明停车时间、车辆类型、车辆牌号等信息。
车辆看管人员没有发放停车看管凭证的,不得向车辆存放人收取停车看管费;对丢失停车看管凭证的,车辆看管人员除查看车辆存放人有效证件外,还应做好详细登记,并将登记表格上交停车场管理机构。
郑州东站相关信息:
郑州东站是郑西高铁、京广高铁、郑徐高铁、郑合高铁、郑渝高铁、郑太高铁、郑济高铁、郑贵高铁、郑银高铁、郑青高铁等国家高铁干线的始发站,同时又是郑开城际铁路、郑焦城际铁路、郑机城际铁路、郑洛城际铁路、郑许城际铁路、郑新城际铁路、郑平城际铁路等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络的始发站,郑州地铁1号线、郑州地铁5号线、郑州地铁8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在此接驳换乘。
郑州东站地下地铁站相关信息:
郑州地铁目前只开通了一号线,东西走向,西边到西流湖,东边到省体育中心,经西流湖站、西三环站、秦岭路站、桐柏路站、碧沙岗站、绿城广场站、医学院站、郑州火车站、二七广场站、人民路站、紫荆山站、燕庄站、民航路站、会展中心站、黄河南路站、农业南路站、东风南路站、郑州东站、博学路站、市体育中心站。
参考资料:
法搜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