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件人可以不写真名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可以。但原则上是应该写真实姓名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1、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3、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2015年11月1日,快递实名制登记正式开始。客户寄快件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快递公司业务员不仅要开包检查、核实寄递物品,还要将这些信息登记输入电脑,信息系统是由公安部门安装的特殊软件。而收件人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接收快递。
扩展资料:
生活实践当中,寄件人要出示身份证,必须写真实姓名。而收件人,很多人还写网名。原因是收件人是通过联系电话接收快递,而每个人的电话号码都是实名的。所以虽然收件人的名字是网名,但由于手机号码的唯一确定和实名的属性,收件人姓名不是最重要的判断依据。
但这样做会有隐患,比如快递丢失,收件人手机丢失,都会造成取件不便。所以最好还是写上真实姓名比较稳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