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计提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
不能全额计提坏账的情况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制度
坏账准备是企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坏账风险而提前计提的准备金,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不因坏账损失而导致经营困难或者财务风险。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遵守以下要求和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计算,考虑客户信用情况、行业风险、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进行合理估计。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应该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
按照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应该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规定,如《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等。根据《准则》,坏账准备的计提应该以应收账款余额为基础,根据坏账的风险程度和坏账率进行计算。
按照核销的时机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应该根据应收账款的核销时机进行计算。根据《准则》,应收账款的核销时机为实际核销日,而非拖欠的截止日或者到期日。
定期检查和调整。企业应该定期检查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坏账准备计提过高,应及时予以调整;如果坏账准备计提过低,应及时进行补充。
总之,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遵守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的要求和规定,并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调整,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