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具体范围
一、汽车保险理赔范围
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1、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
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
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扩展资料: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参考资料:车险理赔百度百科
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以下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都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不算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内。倾覆是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翻车,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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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保险理赔范围
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1、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
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
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扩展资料: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参考资料:车险理赔百度百科
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具体范围,每个公司的理赔范围、方式、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里以太平洋公司官网所给出的理赔适用范围作为参考说明:
参考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范围极为广泛, 凡是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与机动车辆有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 如经营管理人、承租人、承包人等) 都可以成为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人。在我国,具体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
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驻华使领馆、我国驻外人员和在国外从事工作的公司、组织等也可向我国保险公司投保汽车保险。
2.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
按照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实践,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包括汽车( 客车、货车)、摩托车、拖拉机及各种特种车辆(诸如起重车、油罐车、消防车、救护车等) 。
这些机动车辆要成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必须是合法的取得和占有。而且, 参加机动车辆保险的机动车辆应当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领有合格证明和行驶证, 具有车辆号牌。此外, 还必须配备持有驾驶执照的驾驶员。
作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机动车辆应当是一个整体,即由发动机、底盘、车身、轮胎、电气设备( 车用空调、收音机等) 组成的整车及其必备零件、配件( 如随车工具、备用胎等)。
但是, 车上的其他财产( 如燃料、物料、非车辆必备用品等) 不属于该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投保人将机动车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 应当明确车辆的使用性质。在我国, 投保人应当具体按企业自用、 机关自用、私人自用、营业运输、私营运输、个人承包 六类填写,其中, 兼有企业自用和营业运输两种性质的机动车辆, 则应当填写为 营业运输。
3.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险别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现在办得非常不错,收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我国目前开办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又称车身险) 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此外, 还可以特约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汽车司机人身意外伤害险、乘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装卸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摩托车盗窃险、玻璃破碎险等附加险。
其中,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可由投保人一并投保, 或单独投保。当然, 目前在大部分国家, 尤其是欧美以汽车作为主要私人交通工具的发达国家, 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 我国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也具有强制保险的性质。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6个月)。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8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8周岁的人抚养到18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