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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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保、医保、公积金分别执行不同的最低缴费基数
为劳动者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与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不同,两者缴费基数上下限在全国大部分地区不一致。自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揭牌开始,随着各地医保局的陆续挂牌(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1月15日正式挂牌的),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划归医保局。在运行几年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与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开始不一致。本期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专业律师”以山东省为例分享2022年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基数。
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12月2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后山东省各地启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2年8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6633元/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 元。
因此,2022年1月至8月期间山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临时最低缴费基数为4121元,但自2022年9月开始按照3980元的基数进行多退少补,即2022年1月至8月每月缴费基数比实际高出141元。对用人单位而言,可退费金额约为141*17%*8=元;对个人而言,可退费金额为141*8%*8=元。
因此,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980元。
二、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规范职工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执行时间中提到:每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告后,各统筹地区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统一按公告的平均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公告之日的当月前(含公告当月)继续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即医疗保险的上下限基数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发时间的次月为执行开始时间,不以年度为标准。
2022年2月22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温馨提示》,请未申报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的单位尽快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申报,以免影响医保缴费及职工医保待遇。如未及时申报缴费,将自3月1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期间未发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新规。
2022年8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6633元/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 元。没有明确提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2022年8月23日,日照市医保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明确“9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缴费执行新基数!1-8月份,已执行最低缴费基数的无需补差”。8月2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明确“2022年职工医保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从9月1日开始执行,1-8月份不再补缴基数差额,减轻了广大企业和参保人的缴费负担”。
因此,2022年1月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746元,9月至12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980元,无需进行多退少补。
三、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6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2021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因此,2022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2100元。
最后再来回顾下: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980元;2022年1月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746元,9月至12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980元;2022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2100元(青岛市标准,其他地市还可能为1700元)。
尽管大部分地区的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都以职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但实践中存在大量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用人单位。了解最低缴费基数还是有价值的。本期已将缴费基数说清楚了,后面我们将梳理缴费比例的问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年可能有很多次变更,需要梳理的规定较多。
为劳动者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与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不同,两者缴费基数上下限在全国大部分地区不一致。自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揭牌开始,随着各地医保局的陆续挂牌(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1月15日正式挂牌的),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划归医保局。在运行几年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与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开始不一致。本期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专业律师”以山东省为例分享2022年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基数。
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12月2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后山东省各地启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2年8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6633元/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 元。
因此,2022年1月至8月期间山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临时最低缴费基数为4121元,但自2022年9月开始按照3980元的基数进行多退少补,即2022年1月至8月每月缴费基数比实际高出141元。对用人单位而言,可退费金额约为141*17%*8=元;对个人而言,可退费金额为141*8%*8=元。
因此,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980元。
二、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规范职工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执行时间中提到:每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告后,各统筹地区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统一按公告的平均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公告之日的当月前(含公告当月)继续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即医疗保险的上下限基数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发时间的次月为执行开始时间,不以年度为标准。
2022年2月22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温馨提示》,请未申报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的单位尽快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申报,以免影响医保缴费及职工医保待遇。如未及时申报缴费,将自3月1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期间未发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新规。
2022年8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6633元/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 元。没有明确提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2022年8月23日,日照市医保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明确“9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缴费执行新基数!1-8月份,已执行最低缴费基数的无需补差”。8月2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明确“2022年职工医保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从9月1日开始执行,1-8月份不再补缴基数差额,减轻了广大企业和参保人的缴费负担”。
因此,2022年1月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746元,9月至12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980元,无需进行多退少补。
三、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1年6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2021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因此,2022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2100元。
最后再来回顾下: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980元;2022年1月至8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746元,9月至12月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为3980元;2022年1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2100元(青岛市标准,其他地市还可能为1700元)。
尽管大部分地区的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都以职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但实践中存在大量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用人单位。了解最低缴费基数还是有价值的。本期已将缴费基数说清楚了,后面我们将梳理缴费比例的问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年可能有很多次变更,需要梳理的规定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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