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有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社保基数虽然和工资的总额不大相等,但是与工资的总额有密切的关系。社保基数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斗枯险费用的依据,社保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去年的工资总额来确定的。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低于社保基数的,那么就按照基数的最低限度来支付。如果工资总额是高于社保基数的,就按照劳动者上年的平均工资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谨备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空晌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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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是按照员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所得,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后全面不变。既然社保基数是按照上年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那么新成立的公司不存在上年员工工资,可不可以不给员工上社保呢?
答案是否定的,只要公司聘用正式员工,公司就要给员工上社保,现在社保费有税务部门征收,如果只申报工资不上社保,那就会出现未申报缴纳社保的风险,社保中心核实后,单位领导和有关经办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新成立的公司最初社保基数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因为没有上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