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怎么把钱取出来
司法冻结的钱怎么样才能取出来: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之后,若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需卡主本人带开卡证件及银行卡到开户行查询银行卡冻结原因,然后和公安或者法院联系,取消部分冻结,保留最低生活费。如果卡里面的资金来源不明或者是触犯了法院,被法院冻结之后,是一分钱也不能取出来的。
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其次,涉案财物只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另行处理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返还当事人的应当及时返还。这时被冻结的钱就会解除冻结,钱就可以取出来了。
司法冻结是指行政机关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禁止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支取或转移其账户存款或汇款的强制措施。与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同的是,冻结这种措施所针对的不是相对人一般的财产,而是相对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汇款。冻结存款、汇款一方面关系到金融机构担保客户资金安全的信用评价,另一方面由于冻结措施往往涉及财产金额较大,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活、生产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甚至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较大的侵益性,因此,本法对存款、汇款的法律保护提升到与人身自由保护一样的高度,规定冻结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决定实施。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本院办案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
(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
(四)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的;
(五)未依法对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公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以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
(六)其他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情节轻微的,可以口头提示;情节较重的,应当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同时向检察长报告。办案部门收到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应当在十日以内将核查情况书面回复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