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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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不允许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再起诉,但是如果属于法院准予撤诉的案件,法院可以在申请人进行申请的前提下受理再起诉。关于民事诉讼撤诉后是否还可以再起诉的问题,下面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1、法院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
2、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法院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通常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一、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1、法院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
2、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第二百三十六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法院准予撤诉的,还可以再起诉。通常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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