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货物进项税额转出需单独核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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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货物进项税额转出应该单独进行核算。

用于免税货的应转出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应税和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本期免税货物销售额/(应税和免税销售额合计))。

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免税项目结转的记录,如不能做好分开核算,清楚核算,有可能会被税务局判断为应税行为而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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