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临时工未签劳动合同,被一把手无故开除,我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3月份至今在河南省水利厅直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单位一直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一把手无故开除我,我能要求什么赔偿?...
我于2010年3月份至今在河南省水利厅直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单位一直不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一把手无故开除我,我能要求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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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在该单位做了近两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若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单位无故解除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向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若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单位无故解除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向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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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一,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索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因用人单位未在一年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和用人单位无故开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请求其赔偿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如果您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得到合计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1个月的工资。
综上,如果您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得到合计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1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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