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主要方法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法是“和平赎买”。
采取的形式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三个阶段。
三个阶段如下:
1、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2、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3、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用赎买办法,把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进程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毛泽东运用马列主义关于“赎买”的理论,结合中国实际,在建国前后提出来的。
毛泽东和党中央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思想。
1952年毛泽东和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新阶段,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主要点:中国资产阶级分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两部分,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政策,用革命方式,推翻其反动统治。
对民族资本则采取和平改造的方式,即把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劳动者,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对资本家生产资料实行赎买办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地把资本家所有制改变为全民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