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公式
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公式如下: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
双倍余额递减法概论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2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这两年平均分摊。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第一年折减较大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