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泛指一切置于自由开放的公共空间的建筑、雕塑、壁画等艺术作品。
以区别于置于各种封闭空间(可以对社会公众开放,也可以不开放)内的艺术品。专指当代艺术范畴内,有意识地从自由开放的公共空间来规划、设计、制作、设置于其间的建筑、雕塑、壁画、喷水池等艺术作品,强调艺术的公益性和文化福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包括了一些流动性的、动态性的、互动性的艺术展示。公共艺术或专为此空间设计、创作、建造,旨在陶冶教化公众,或因被置于此空间而产生公众效应。
因此,它并非特指某种艺术形式,而是对艺术的功能界定,大致包括雕塑、壁画、水光置景、园林绿化、广告招贴、建筑装饰、站亭路牌设计等。精神内涵和表现形式相当丰富,是集审美、社会学、传播学、环境科学和城市规划、建筑空间等于一身的综合艺术。
公共性是其根本属性,要求艺术品出现在公共的、可共享的空间中,可由社会成员免费或低成本视读。同时,它还具有大众审美、传播广泛、存在恒久等基本特征,并能发挥产业化等职能。
公共艺术特征:
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的。在公共艺术中则将其界定为艺术领域的范畴。公共艺术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城市景观环境,它更强调以文化价值为出发点而进行的艺术创造。
同时,公共艺术不只在于作品所布置的空间为公共场所,更重要的是它把公共的概念作为一种对象,并对此提出问题。公共艺术与其他门类的艺术一样,是艺术的一种具体表现手段。通过这种手段表现艺术本体的问题。
公共艺术创作重视与公众的互动。在当代艺术的背景下,艺术表现的多样性、科技的进步以及人类交流空间的变化,使得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
对传统艺术的批判、当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生存现状的思考以及对新的艺术媒介的实验性探索也使公共艺术呈现出区别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多样化的当代性特征。公共艺术除了具有艺术价值以外,更重要的文化价值在于它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