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与民办本科的区别
独立学院和民办大学的区别如下:
独立学院与民办大学的区别主要有:办学层次不同、办学的主体不同、学校名称区别等。
一、办学层次不同:
民办大学包括本科和专科院校。而独立学院只在本科层次招生。
二、办学的主体不同。
民办大学的办学主体是社会力量办学,包括个人或者社会机构办学。而独立学院的主办者必定是普通高校,合作者是社会力量。
三、学校名称区别:
民办大学有自己的校名。而独立学院则是设在某一个大学名下的。
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的区别
1.民办高校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的,而独立学院是教育部行政规章设立的。
2.独立学院的举办方一定是普通高校,合作方是社会力量,而民办则只有社会力量作为举办者,这是区分两者的最简单的一点。
3.民办就是有自己的校名,自己组织机构,自己的师资,自己的校园,自己独立颁发毕业证书。
4.独立学院一般设在某个大学名下。比如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等,这些学院,可能和挂名的大学同在一个校园,也可能有师资等方面的共享和交流,而民办学院没有这方面的优势。
两者都是企业法人性质,有独立的财政体系,自付盈亏,处于全部自费状态。
5.独立学院可以毕业时,如果成绩好可以推荐使用挂名院校的毕业证。这种毕业证可能也略有差别。比如北大本校毕业生领取红色的毕业证,而独立学院的北大毕业证是蓝色的。
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包含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民办高校的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
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