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的操作流程
先支后收 转口贸易 项下的进口付汇
加工转口贸易
指货物通关输入到中转国,经加工增值后再输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货物经过某种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货物与原来未经加工的货物在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上发生某些变化。
这种贸易方式不仅可以获得转口利润,还可获加工利润。加工转口贸易要求中转地有大量的劳动力,工资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较好,并有保税仓库或保税区等,这样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国际竞争力。
加工转口贸易可以对整批货物进行加工、装配等;也可以是从国外采购某些零部件,与原有的设备配套 装配成大型设备出口。
先支后收 转口贸易 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 转口贸易 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核销单、
外汇局售汇 通知 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 通知 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
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 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扩展资料: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
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
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1、从中国任一港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深圳,广州港等)开始承运货物,把货物安全发到第三国中转港,负责在转口港进口清关。
2、货从大陆准备离港时,根据需要,安排二程船期,做BOOKING,等头程(中国-中转港)船到港后,及时提柜,在码头换柜。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安全性。
3、完成换柜后上二程(中转港-目的港)船,3-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内拿到提单,凭提单去做产地证。在这之前,会和中国SHRP做单证文件等较对。
4、所有文件(提单,FORMA/CO,INV,箱单,K2等等)正本出来后,会及时将全套正本文件寄给贵司或直接寄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
扩展资料
转口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
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
1、再出口贸易
再出口又称复出口。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
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
2、单据处理贸易
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
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
参考资料:中国农业新闻网:转口贸易操作流程图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1、从中国任一港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深圳,广州港等)开始承运货物,把货物安全发到第三国中转港,负责在转口港进口清关。
2、货从大陆准备离港时,根据需要,安排二程船期,做BOOKING,等头程(中国-中转港)船到港后,及时提柜,在码头换柜。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安全性。
3、完成换柜后上二程(中转港-目的港)船,3-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内拿到提单,凭提单去做产地证。在这之前,会和中国SHRP做单证文件等较对。
4、所有文件(提单,FORMA/CO,INV,箱单,K2等等)正本出来后,会及时将全套正本文件寄给贵司或直接寄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
扩展资料
转口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
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
1、再出口贸易
再出口又称复出口。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
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
2、单据处理贸易
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
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
参考资料:中国农业新闻网:转口贸易操作流程图
2017-03-27 · 您身边的国际物流好帮手!
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
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
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
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
7、购货合同及发票
8、售货合同及发票
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
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
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
12. 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
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
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 4.购货合同及发票 5.售货合同及发票 6.进口付汇核销单
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发票.另外咨询当地外汇局转口贸易核销对企业资料的要求.可作为付汇审核资料的参考.
换柜是一定要换的,而且真的换柜的费用其实没多少!多的是码头的操作费和拖车的费用。
就算你不换柜,在马来要提柜吧!然后又重新上船这些费用你是省不掉的!以前有不换柜直接换封条的,也便宜不了多少钱不过100多美金,而且有的船公司是不会答应这样做的!
流程:
一、运到马来
二、在马来换柜,做当地的产地证,及其它一些清关文件
三、重新出口目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