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卫生间吊顶漏水,由楼上还是由我家维修? 40
如果是供水设备或者管线自身质量引起问题的由供水部门维修。如果是人为引起的由责任人负责维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对于漏水的原因需要进行鉴定,在确定是因楼上住户因装修或是其他原因造成漏水的情况下,应由楼上的住户及时进行维修,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赔偿。
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楼上住户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楼下住户可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楼上住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楼下住户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住户进行赔偿。
若能确定是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的住户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住户因此造成的损失。
房子还在保修期内,但无法确定是人为破坏的情况下,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住户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住户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住户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
扩展资料:
建议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在发现出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
再无法协商时,邀请其他人员进行现场公正,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进行评估。有关手续完备后,即可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推荐于2017-11-25 · 知道合伙人服装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