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质不同
土地革命指的是1927年到1937年十年内战期间,共产党红军和国民党军队的战争;土地改革是我党各个时期对土地所有制变革的总称。
2、内容不同
土地革命的根本措施包括土地改革,还包括建设革命武装,巩固革命根据地;土地改革的内容只是土地改革。
3、时间跨度不同
土地改革从我党1927年八七会议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进行变革,变革或大或小;土地革命则特指1927年到1937年这十年。
扩展资料:
八七会议后,毛泽东领导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后来他又率领秋收起义部队上井冈山,找到了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反对国民党的恐怖统治。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艰难成长的岁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却又遭到了巨大的挫折。在这一特殊的革命时期,毛泽东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革命思想。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改革
例如,《辞海》(1999年版)中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分别是:“土地革命: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革命。
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这两个概念的内涵表述大同小异,从中看不出根本性的区别。
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教材对这两个概念的表述可概括为: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土地改革运动,指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笔者认为,高中教材把这两个概念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来表述,符合实际情况,观点明确,便于学习和使用。确实,这两个政策都是解决广大农民和封建主义的矛盾,在斗争方式、方针政策、历史作用等方面有着相似之处。那么,为什么应该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使用呢?因为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存在着诸多区别:
第一,它们实行的阶段不同。土地革命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进行。1927年“八七”会议提出了进行土地革命的方针,开始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实践;1928年12月毛泽东制定了根据地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31年春制定出了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土地改革运动分为两个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于1946年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1947年9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土改运动深入开展;建国初期,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第二,实施的范围和规模不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当时在各根据地中面积最大,但也只有21个县)、赣南闽西根据地等7个革命根据地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土地革命。但从全国来看,范围不大,规模较小。解放战争时期,据1949年6月统计,全国已在有1.45亿多农业人口的解放区实行了土地改革;建国后土改规模更大,到1952年底,新中国的土地改革除新疆、西藏和某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外已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4600多万公顷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这种广泛性和普遍性是土地革命所不具备的。
第三,方针政策不同,尤其是对富农的政策。1931年春,毛泽东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实行过程中,以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为中心,从经济上、政治上,甚至从肉体上打倒地主阶级,改变土地所有制。对富农采取限制政策,没收其封建剥削性的土地。有些根据地还采取过“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激政策,打击面过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了以前土地政策的经验和失误,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实施过程中,没收地主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但也给他们分配土地,给他们出路。建国初期,将过去土改中没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有富农经济的政策,更好地孤立了地主,减少了土改运动的阻力,保护了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
第四,实施土地政策的条件不同。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过程中,毛泽东形成了“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把土地革命与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看作红色政权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三个必要条件。为了巩固根据地政权,加快根据地建设,土地革命和根据地的开辟几乎同步进行,各方面准备工作不足,实行得比较仓促。因此,土地革命不可避免地存在过激行为,损害了富农等阶层的利益,革命转入低潮时,白色恐怖一来,中间阶层马上“反水”,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剥夺了土地。土地革命的成果很难巩固下来。土地改革运动则要好的多。毛泽东在《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一文中指出:“划定土地改革工作范围。这种范围,必须是在下列三项条件下划定之:第一,当地一切敌人武装力置已经全部消灭,环境已经安定,而非动荡不定的游击区域。第二,当地基本群众(雇农、贫农、中农)的绝对大多数已经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数人有此要求。第三,党的工作干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确能掌握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而非听任群众的自发活动。如果某一地区在上述三个条件中,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即不应当将该地区列入一九四八年进行土地改革的范围。”可见,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胜利,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运动一般都经过充分的酝酿,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因素,实施起来比较稳健。建国初期的土改运动更是在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以后才开始实施的。人民军队和各级政府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样,土改运动胜利完成,而且其成果的稳定要远远超过土地革命。
另外,在党的有关历史文献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中,提及土地政策时也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政策叫土地革命,把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政策叫土地改革运动。变革土地所有制的手段从革命到改革,表明随着革命不断进行,人民的力量愈来愈大,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势力逐渐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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