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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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民主、更完善,具有一些显而易见的优点:(1)选民的选举权可以直接作用于一切被选举人;(2)任何被选举人都能受到广大选民的直接监督;(3)选民个人的选举意志可以直接得到体现,而无须经过中介作用去表达。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选举实践中,直接选举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实现的。目前,我国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实行直接选举。但对于县(不含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仍然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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