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制的特点和实质是什么? 20
明朝内阁制的实质:
君主专制的加强的产物,皇权政治的派生物。
明朝内阁制的特点:
人员由皇帝任命,属于废丞相的产物,不参与国家决策。初期,明朝内阁只有拟票权没有决策权;中期,明朝内阁权利急速扩大,在张居正时代达到顶峰,权利在六部之上,内阁首辅成为实际上的丞相;后期,自张居正死后,历代内阁首辅吸取教训不敢揽权,有的阁臣甚至将内阁权利完全放弃,导致宦官失去制衡,后期内阁权利有限。
扩展资料
明朝内阁制度的发展过程
1、雏形
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同年九月,朱元璋设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从明代起,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
洪武十五年,再次撤销,而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其中礼部尚书邵质、检讨吴伯宗、翰林学士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导太子,品秩为正五品,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2、成立
建文年间,改大学士为学士,悉数罢免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此后改谨身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
成立内阁以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在明成祖掌控之下,内阁与六部各司其职,国家最高行政命令从紫禁城发出,通过全国1936处驿站,全长143700公里的驿道,层层下发到国家每一个角落。
3、发展
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后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权力开始上升,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
仁宗朱高炽时,明仁宗因杨士奇、杨荣等为东宫旧臣,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之后杨士奇、杨荣等人均兼有尚书职位,虽然身居内阁,其头衔均以尚书为尊。自此,内阁权力加重,逐渐受到重视。
明代宗朱祁钰的景泰年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自此之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虽有明英宗朱祁镇的正统末年的反复,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际,内阁在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
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到嘉靖二十一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专擅朝政二十余年,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
4、顶峰
经过嘉靖、隆庆的发展,万历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朝内阁制度
实质:君主专制的加强的产物。皇权政治的派生物。
大明永乐帝虽有洪武帝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制就应运而生。
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际,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经过大明嘉靖、隆庆朝的发展,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他的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现代首相的地位。
由于其权利大,想进的人怎一个多字了得。所以门槛非常高,那必须是殿试的一甲。但也有例外,由于皇权至上,最终解释权归皇帝所有,也有不少投机者位列内阁。
中期;明朝内阁权利急速扩大,在张居正时代达到顶峰,权利在六部之上,内阁首辅成为实际上的丞相。
后期;自张居正死后,历代内阁首辅吸取教训不敢揽权。有的阁臣甚至将内阁权利完全放弃。导致宦官失去制衡。后期内阁权利有限。
实质;
明朝的内阁只是皇帝的秘书班子,权利的大小,在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