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有公章的 。
个体工商户办理公章首次刻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1、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复印件;
3、公安局刻章备案申请表;
在公安局刻章备案处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
扩展资料:
公章的启用: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公司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参考资料:公司公章
个体户可以刻公章,只要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户都可以申请公章。
拓展资料:个体户公章申请方法
一、首次刻章,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企业在备齐上述有关资料后到辖区派出所加具意见,并由派出所出具《刻制印章申请表》;开具刻章证明或申请报告(详细列明需刻印章的名称、数量、附上印章样模)一式两份;携带刻章登记卡(首次办理由公安机关核发)办理。
三、企业将资料递交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
四、审批合格后由分局治安大队开具《刻章许可证》,企业凭《刻章许可证》到指定印章刻制店刻制。
第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性刻章,意思是如要你不在银行开基本户可以不用刻财务章,
1.公章刻制需要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有资质的公章刻制业进行刻制,刻制公章的同时已为您备案;未经审批直接刻制均为私刻公章行为,无法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2.个体户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由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准刻手续。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表格材料请到审批机关领取。
3.自2014年6月1日起,部分地方公安局将公章刻制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准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