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报关流程和商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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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程序的构成: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
出口报关的具体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首先由报关公司通过联网电脑向船代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输入要报关的船名、航次、柜号、订舱号、出口单位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资料。船代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向海关电脑传输资料。(只有个别驳船公司需要船代公司负责审核上述内容,防止爆舱情况,一般船代在这里是不会每份具体审核的)。海关电脑收到资料后也会自动通过,因此所有上述资料是由报关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内容并且负责审核的。当海关电脑通过后,打印在空白装船单上,(此时叫做装船单(D/O),当海关电脑予以放行并且加盖海关印章后,就叫做“放行条”。)报关公司将装船单上的内容(主要是16位数的运输工具号码及10位数的提运单号码),通过海关允许的录入公司,正式向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申报出口(请注意,海关只承认当海关的电脑报关系统接收到申报时的时间为报关时间,之前这么多环节只算是准备环节,因此海关要求的“提前24小时申报”指的是在某条船截关前的24小时要向海关报关电脑系统申报,当然这个要求不太实际,因为有时路途运输问题、货物生产时间问题、报关资料交接问题等都有可能导致赶船的情况出现,最常见的信用证马上到期,货物刚刚好才生产出来,运到码头时当天就要截关。可是海关只有这样才会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赶不上船是我们没有按海关要求办事,不是海关做事慢而耽误。(个人意见,请勿传播,谢谢),当海关报关系统接收到后会交由审单中心负责处理深圳各个口岸传输的报关数据,目前出口商品绝大多数是由电脑自动审单,只要发送到审单中心,就会自动通过,报关公司在发送前必须严格审核所申报的资料与客户提供的内容完全一致。审核通过后,打印出口报关单后,连同报关资料(核销单、合同、发票等),报关员签字、报关公司盖章,向现场海关递单。首先递单给综合科,综合科在电脑里确认接单,需要征税的货物转给税费组,一般货物转交给风险管理科,风险管理科认为需要查验的货物进行电脑布控,不要查验的货物直接放行,转交给放行组加盖海关印章后出单给报关行。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码头进行电脑确认海关是否放行,确认后加盖码头确认章,再由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船代公司根据放行条装船出口。当船离开港口后,船代公司会在电脑发送一份此船实际装船的舱单资料给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报关电脑系统与舱单资料对碰一致后才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出口外汇核销联及退税联。至此,全部报关环节完毕。
进口报关的基本流程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条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队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商检的流程: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进口商品报检
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定 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 规定 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 商检证 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出口商品报检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
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
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
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
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出口报关的具体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首先由报关公司通过联网电脑向船代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输入要报关的船名、航次、柜号、订舱号、出口单位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资料。船代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向海关电脑传输资料。(只有个别驳船公司需要船代公司负责审核上述内容,防止爆舱情况,一般船代在这里是不会每份具体审核的)。海关电脑收到资料后也会自动通过,因此所有上述资料是由报关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内容并且负责审核的。当海关电脑通过后,打印在空白装船单上,(此时叫做装船单(D/O),当海关电脑予以放行并且加盖海关印章后,就叫做“放行条”。)报关公司将装船单上的内容(主要是16位数的运输工具号码及10位数的提运单号码),通过海关允许的录入公司,正式向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申报出口(请注意,海关只承认当海关的电脑报关系统接收到申报时的时间为报关时间,之前这么多环节只算是准备环节,因此海关要求的“提前24小时申报”指的是在某条船截关前的24小时要向海关报关电脑系统申报,当然这个要求不太实际,因为有时路途运输问题、货物生产时间问题、报关资料交接问题等都有可能导致赶船的情况出现,最常见的信用证马上到期,货物刚刚好才生产出来,运到码头时当天就要截关。可是海关只有这样才会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赶不上船是我们没有按海关要求办事,不是海关做事慢而耽误。(个人意见,请勿传播,谢谢),当海关报关系统接收到后会交由审单中心负责处理深圳各个口岸传输的报关数据,目前出口商品绝大多数是由电脑自动审单,只要发送到审单中心,就会自动通过,报关公司在发送前必须严格审核所申报的资料与客户提供的内容完全一致。审核通过后,打印出口报关单后,连同报关资料(核销单、合同、发票等),报关员签字、报关公司盖章,向现场海关递单。首先递单给综合科,综合科在电脑里确认接单,需要征税的货物转给税费组,一般货物转交给风险管理科,风险管理科认为需要查验的货物进行电脑布控,不要查验的货物直接放行,转交给放行组加盖海关印章后出单给报关行。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码头进行电脑确认海关是否放行,确认后加盖码头确认章,再由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船代公司根据放行条装船出口。当船离开港口后,船代公司会在电脑发送一份此船实际装船的舱单资料给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报关电脑系统与舱单资料对碰一致后才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出口外汇核销联及退税联。至此,全部报关环节完毕。
进口报关的基本流程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条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队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商检的流程: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进口商品报检
进口商品分法定检验商品和非法定检验商品,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是列入《种类表》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定 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除此以外的进口商品为非法定检验商品。 这两类商品在办理报验手续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然后按商检机构 规定 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商俭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用货部门直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提货后,可按合同的约定自行检验,若发现问题需凭 商检证 书索赔的,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出口商品报检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
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
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
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
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2020-04-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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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流程: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办理征税;结关放行。报关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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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报关和商检流程都简化了,都无纸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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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商检后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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