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候选人由党组织推荐。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
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简称"省(市、区、县)党代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另一类会议,全称:“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X届X中全会”,是中央委员开的会议(相当于班干部开会) ,同一届中央委员会要开N次会议的。
例如:“十六大”选出第16届中央委员会,正常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于是就有“十六届二中全会”等。
第一届是在1921年7月21日,在上海嘉兴的游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