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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籽的味道》、《人生百忌》、《历史的脸谱》、《这些人那些事》、、急!!!... 《苹果籽的味道》、《人生百忌》、《历史的脸谱》、《这些人那些事》、、急!!! 展开
gbx1618
2012-02-28 · TA获得超过117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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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 起小儿,总听哥哥姐姐们说起中出行名著作《三国演义》,于是便缠着家人为我讲《三国演义》。怎奈当初年龄尚小,歪着个脑袋瓜子傻呆呆地听家人费劲地跟我诠释每—句话的意思。当到达小学2膢昙秥时,终于把这本我怀念已久的书勉牵强凑合强读完。可是—个刚进入学习的殿堂的小学生,怎能深刻地了解到书中的涵义呢?到达如今,我才逐渐读懂魏国、蜀国、吴国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魏蜀吴时期,战火纷飞,英雄辈出,但——谁是英雄?

  刘备是英雄吗?有人会说,他当然是英雄!刘备晓得没有—个足智多谋的上下团结自个儿—起拼搏江山,自个儿是没可能做出—番事件业的。于是他三顾茅草屋,找诸葛亮来共谋事件,前两次走访诸葛亮不在家,当刘备第三次找他时,诸葛亮却在午觉。刘备当初虽不算很出名气,却也是—个将军呀。而这位将军,却花好几个钟头的时间等诸葛亮起床。这件小事,完全可以看出刘备的谦卑和懂事理。并且曹操曾对刘备说过:“今日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看人达到入木三分的曹操都这样说,刘备怎么会不是英雄?然而,我却有自个儿的—些不一样的看法。且不说刘备没有坚强雄厚的武装部队;且不说刘备没有稳固的地盘;且不说刘备没有太大的名声,刘备的人品也有些问题,吕布之死完全可以证实。

  想当时,吕布曾在刘备危难之时救过他,使他防止了—场注定就没可能成功的大败仗。可当吕布被曹操捉住,曹操问刘备该不该留下吕布时,刘备却背信弃义地说了句:“别忘了董卓是怎么死的!”于是,吕布就这么被自个儿恩德过的人的—句话给丧命了。

  这时,大家有可能就想到达另—位很有军事计谋策略的人——诸葛亮。那末,诸葛亮是英雄吗?不赖,诸葛亮在赤壁之战时期,曾推成刘备与孙权军事集团的联手,以及在刘备物故前,为刘备定下三分天下的政治策略。大家有可能还会想起很闻名的空城计。不过,《二十四史》里对此事却予以训斥,说当初在阳平此地根本没可能发生这种事。由于当初的司徒懿官居荆州都督,进驻在宛城,不在阳平战地,没可能发生空城计。并且,像火烧博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借东风等事物都是编出来的。假如《三国演义》里没有显露出来这些个事物,恐害怕人们也不会对他那末钦佩了吧。 那末曹操呢,他总算英雄吗?我看他也不是英雄。有—次,曹操居住朋友吕伯奢家里,听到门外传来磨刀声,他起了疑心,把那家人全给杀了,还说了—句可气的话:“宁教我负天仆人,休教天仆人负我!”误灭口还这样底气十足,此人不奸,何人奸?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使我百读不厌烦。不过,这那里面有的人物愚不可以及;有的人物诡计多端虚伪诡诈;有的人物杯弓蛇影;有的人物胸怀狭小。假如用我的标准来名声《三国演义》中各具独特的地方的人物,恐怕没有—个算做上英雄。

  我心目中的真正的英雄应当伶俐透顶、直率诚恳、气量大气量宽宏、网开一面、好善乐施。它们就在我们身边,如孔繁森、刘玉儒、任长霞,它们都是我们的时期榜样,捍卫民族的勇士。由于有了这些个英雄,我们的生存加多了很多色彩。我们应当在生存中学习它们默默呈献的神魂,为家长、老师、同学做力挽狂澜的事物。只要每人都有作为别人着想的神魂,祖国的下一天会变的更美妙!
梦谷怡晨
2012-02-28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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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
——题记
这是我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小说,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平凡——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如今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同时路遥也告诉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我们的生活中哪一位是孙少平呢?
也许很难发现,因为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那么就克服了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就不会自卑只有坚强。
《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平凡的人,不把不生活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而且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谢谢采纳,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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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541439
2012-02-28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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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娜姨婆十六岁那年罹患肺炎,当时还未发明青霉素,而她又伤心欲绝,故不治身亡。她死于六月里的一个黄昏。安娜的妹妹,我的外婆贝尔塔哭着跑进院子,发现安娜刚一咽气,所有红色的醋栗果子都变白了。那是一个很大的院子,有许多古老的醋栗丛,盘错在沉甸甸的果实之下。其实早该摘了,可是安娜一病,便没有人再关心那些果子。外婆总跟我讲起这件事,因为当时是她发现了醋栗果的悲伤。从那以后,外婆的园子里只能结出黑色和白色的醋栗果。任你想什么办法去种红果丛都不成。枝上结出来的果实始终只有白的。但这并不碍谁的事儿,因为白果的味道几乎跟红的一样甜,榨汁的时候还不会毁掉你的整条围裙。白果做出的啫喱,闪烁着神秘而透明的冷光,被我外婆称做“封存的眼泪”。地窖里至今还存放着1981年的醋栗啫喱,装在大大小小的玻璃罐子里。  1981年,那是一个盛产“眼泪”的夏天,也是罗斯玛丽①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夏天。有一次,妈妈在找腌黄瓜的时候发现了1945年的一个罐子,里面是战后的第一滴眼泪,后来她把这些眼泪给了磨坊协会②。我问妈妈,到底为什么要把外婆的神奇啫喱交给家乡博物馆,她说,因为这些眼泪太苦了。  我的外婆贝尔塔?吕恩申,娘家姓迪尔瓦特,死得比安娜姨婆晚了好几十年。那时,外婆早已不知她姐姐是谁,不知自己叫什么,更不知天气是寒是暑。她不知道穿鞋,也不知道毛线和勺子有何用处。在生命的最后十年,她漫不经心地抖落记忆。她常常怀着同样的漫不经心,去收拢颈后的鬈发和桌子上看不见的面包渣。她的手皮肤干硬,磨蹭木质餐桌时会发出声音,我记得这些细节比她的模样还要清楚。我还记得她那戴着戒指的手指总是紧紧捏着那些看不见的面包渣,就好像要抓住流逝灵魂的影子。不过,贝尔塔也许只是不想让面包渣洒落一地,或者想拿来喂麻雀——那些麻雀喜欢在初夏时节,跑到院子里洗沙浴,洗着洗着就把地里的小水萝卜挖了出来。后来她到了养老院,那儿的桌子是塑料的,她的手就发不出声了。贝尔塔完全失忆之前,把我们写进了遗嘱:那块地由我妈妈克里斯塔继承,有价证券由英格姨妈继承,钱留给了哈瑞特姨妈。而我,作为最后一代,得到了那座房子。首饰和家具,亚麻布和银器,这些东西由我妈妈跟姨妈们平分。贝尔塔的遗嘱像雨水一样清澈——也像一场大雨让人清醒。有价证券值不了几个钱,北德低地上的那片牧场,只有牛才会喜欢住,钱也没有多少,而房子很老旧。  贝尔塔外婆肯定是想起来,从前我有多喜欢那座老宅。不过,我们是在葬礼之后才知道她的遗愿的。我一个人来的。路途遥远,舟车劳顿,我倒了好几次车:从弗莱堡起程,一直北上,穿越整个德国,再从一座阴森森的小城火车站出来,坐上一辆公交专线车,一路颠簸,穿过好几个小村镇。当我最后抵达外婆家对面的博茨哈芬村车站时,那辆车空得差不多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旅途,悲伤,愧疚,把我折磨得精疲力竭——当某个你所爱的人离开人世,之前你却没有好好了解他,这总会令你心怀愧疚。  哈瑞特姨妈也来了。只是她已经不叫哈瑞特而改叫穆罕妮① 了。她既没有穿橙色的长袍也没有剃发,只有挂着上师②照片的念珠提醒我,她已焕然一新。她留着红色短发,穿一双锐步运动鞋,看上去和那些三三两两聚集在小教堂前的黑衣人完全不同。见到哈瑞特姨妈我很高兴。尽管想到最后一次相见的情形,我会忐忑不安。那是十三年前,我们安葬了罗斯玛丽——哈瑞特的女儿。从那以后,这种不安成了我的家常便饭,谁让我一照镜子就会想起罗斯玛丽呢。她的葬礼令人难以承受。也许要埋葬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本身就是一件令人难以承受之事。  所以当时我倒下了,后来有人告诉我,我陷入了昏迷。  我只记得棺材上白色的百合花涌出温暖而甜甜的湿气,封住了我的鼻子,阻塞了我的气管。我喘不过气来,感觉天旋地转。  后来我在医院里醒过来。倒下的时候,我的头正好磕到了马路牙子上,磕出的窟窿得缝合。鼻根上方还留下了一个疤。那是我第一次陷入昏迷。之后我还常常晕倒在地。跌倒在我们家有遗传。  就这样,哈瑞特姨妈在女儿死后抛弃了信仰。相熟的人都说,这个可怜人信奉起薄伽梵①,加入了异教组织。人们一说起“异教”都要加重语气,似乎担心自己被异教盯上并抓去剃了脑袋,变得跟《飞越布谷鸟巢》②里的疯子一样——在这世间的人行道上晃晃悠悠,还欢乐得如孩子般打着镲。  可哈瑞特姨妈看上去并没有要在贝尔塔的葬礼上打镲的意思。她见到我的时候,紧紧地搂住我,亲吻我的额头。其实她是在亲吻我额头上的那道伤疤。可是她却什么也没有说,把我推向妈妈。妈妈就站在哈瑞特姨妈身边,看样子这三天好像一直在哭。一看她的眼神,我的心就缩成了一团。从她身边走开的时候,我想到,埋葬自己的母亲是多么可怕的事啊!爸爸站在妈妈身边扶着她。她比我们上次见面的时候矮了许多,脸上多了些我没见过的纹路。英格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虽然眼睛红红的,却依然美得令人窒息。她那张漂亮的嘴朝下弯着,令那张脸上看上去并不是一副哭相,而是骄傲的样子。尽管她一身素净打扮,衣领很高,看上去不像丧服,反倒像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她是一个人来的。她抓起我的双手时,我打了个激灵。她的左手电了我一下。她的右胳膊上还戴着琥珀手镯。英格姨妈的手摸起来硬硬的,温暖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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