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白居易生前有几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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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曾经任职刑部侍郎,又辗转任过几个州的刺史,最后“以刑部尚书致仕”。唐朝时候,州刺史作为地方首长,日常要做判案的工作,而在刑部上班,则更以听讼决讼为专事。所以翻一翻《白氏长庆集》,其中第五十卷,有《判》50道,也就不奇怪了。然而其所判诸案,无论案情,还是判断,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却都有些奇怪。不妨举一例看看。
案情:
得甲居家,被妻殴笞之。邻人告其违法,县断徒三年。妻诉云:非夫告,不伏。
这个案情,本身就有些奇怪:隔壁人家夫妻打架,邻居听见了,竟然跑去告官,此一怪也;妻子殴笞丈夫,要判三年徒刑,此二怪也;妻子被初审判了徒刑之后,不服上诉,提出的理由是非夫亲告,此三怪也。
且看白居易的判决:
礼贵妻柔,则宜禁暴;罪非夫告,未可丽刑。何彼无良,于斯有怒。三从罔散,待以庸奴之心;一揲所加,辱于女子之手。作威信伤于妇道,不告未爽于夫和。招讼于邻,诚愧声闻于外;断徒不服,未乖直在其中。虽昧家肥,难从县见。
这段判词大意如下:
首先提出判决意见:为人妻子,性情柔顺才合于礼,必须严禁对丈夫施暴;然而丈夫对妻子的暴行不予告发,那就不宜判处妻子徒刑。然后分析缘由:作丈夫的一定有什么过失,才招致妻子如此大怒,三从四德都抛诸脑后,对待丈夫竟如奴仆,棍杖之下,使男人大丢面子。妻子逞威风,实在已破坏了妇道,丈夫不告发,说明夫妻关系还没有破裂。可是家丑外扬,夫妻打架被邻居听见,并且告到官府,算是有些狼狈,不过县官判她三年徒刑,确实量刑不当,因而被告不服,也是情理中事。判词最后重申判官态度:虽然我白居易没有让我家肥婆知道此事,但即使我的妻子不予干涉,本人还是不能同意这位县官的判决,必须给这位妇女翻案。
白居易做人很有一些辩证,也颇有几分幽默。看他这些判词,总觉得怪怪的,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的智慧吧。读罢这一道《判》,我有两个发现:其一是白居易的老婆是个胖子——因为读本是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之《白居易集》,没有批注,我于“虽昧家肥”一句,起初颇为不解,琢磨了好几日,后来联系到“家严”、“家慈”之类相似的词语,又根据古人传统有对外谦称家人的习惯,如“拙荆”、“犬子”一类,兼联系上文大意,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家肥”二字是对自己的身材肥胖的妻子的谦称(或谓谑称)。当然,这只是本人浅陋之见,正确与否,有待方家雅正。其二是白居易怕老婆——在判决书这种正式的公文中,尚且要注明妻子未曾过问,可见他平时怕老婆是有名的,惟恐判决执行时,因涉嫌判官怕老婆而招致有失公允之非议,所以特予注明。兼据他同情这位被告妇女的态度,我们因此断定这位白大人是怕老婆的。行文至此,不禁想起一则笑话,大概是出自《笑府》或是《笑林广记》,说有一位县官一日升堂,瞧见他的一位属吏,脸上有指甲的抓痕,心知是被他的老婆所殴,问他,却说是家中葡萄架倒塌所致。县官大怒,喝道:呸!堂堂一个男子汉,怕老婆怕成这个样子,真是没出息。来,张三李四,去把王五老婆给我抓来,打她一百板子,替你出了这口气。话刚说完,张三李四还来不及动身去执行公务,忽听后堂有个女人冷哼了一声,县官大惊,慌忙道:且慢!且慢!我家的葡萄架也要倒了。
由于这两个发现,我们悟到这样一个事实:虽然儒家思想要求妇女遵守三从四德,贬低妇女的社会地位,但在中国的历史现实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低。翻一翻二十五史,皇太后亲掌玉玺、垂帘听政的现象可谓代出不穷。
在《春秋左传》的第一篇,就记述了郑武公的妻子武姜为共叔段请邑(向郑庄公要封地)的故事。
《史记》以及以后始于《汉书》的断代诸史书的体裁,今天我们称之为纪传体,其中的“纪”这种体裁,是专门记述历代皇帝的生平事迹的。范晔修撰《后汉书》,共为十七位皇后立了“纪”,把皇后的地位抬到了与皇帝平等的水平,后人虽有批评范晔“纪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纪……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语见刘知己的《史通.列传篇》——据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后汉书》宋衍申先生作的《前言》)者,而通其情者认为这是由于后汉多有幼帝,因而皇太后临朝执政的事迹屡见不鲜,皇后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几同于皇帝,所以范晔为她们立“纪”,而不同于《史记》、《汉书》后妃六宫者立“传”的贯例。
而汉朝的吕后、唐朝的武则天、清朝的慈禧太后等一代名后的事迹,其于大众,早以耳熟能详,在此就不必赘言了。
今天的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从局部看,比如在我们机关,女同志不但拿的薪水和男同志一样多,享受的假日和福利比男同志还更多。这一点比诸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我想已经有过之而无不及(据报载,美国妇女的平均工资水平只及男子的60%),而如日本国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女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深为全世界关心和爱护人权的人们所关注,中国在这方面的表现,堪称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了吧,不知国际上多年来热切关心中国人权问题的人士(这些人士仿佛关心他人胜于自己)是否也这样认为。当然,领先水平并不代表没有问题,今天社会上还有拐卖妇女的现象,还存在妇女从娼卖淫的问题,存在着妇女受教育程度低(据某地1995年人口1%抽样调查统计,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男性为9.1%,女性为32.1%)、失业率高(全部不在业人口中,男性占29.1%,女性占70.9%)这样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这些问题逐步都会得到解决。
无论如何,我们不要忘记:在祖国的历史上,有尊重妇女的传统啊!
行笔至此,才发现偏离了标题好远,本应酌情改之,但文章内容芜杂,一时提炼不出一个合适的来,因此仍冠以《白居易怕老婆考》,以博读者诸君一笑。
案情:
得甲居家,被妻殴笞之。邻人告其违法,县断徒三年。妻诉云:非夫告,不伏。
这个案情,本身就有些奇怪:隔壁人家夫妻打架,邻居听见了,竟然跑去告官,此一怪也;妻子殴笞丈夫,要判三年徒刑,此二怪也;妻子被初审判了徒刑之后,不服上诉,提出的理由是非夫亲告,此三怪也。
且看白居易的判决:
礼贵妻柔,则宜禁暴;罪非夫告,未可丽刑。何彼无良,于斯有怒。三从罔散,待以庸奴之心;一揲所加,辱于女子之手。作威信伤于妇道,不告未爽于夫和。招讼于邻,诚愧声闻于外;断徒不服,未乖直在其中。虽昧家肥,难从县见。
这段判词大意如下:
首先提出判决意见:为人妻子,性情柔顺才合于礼,必须严禁对丈夫施暴;然而丈夫对妻子的暴行不予告发,那就不宜判处妻子徒刑。然后分析缘由:作丈夫的一定有什么过失,才招致妻子如此大怒,三从四德都抛诸脑后,对待丈夫竟如奴仆,棍杖之下,使男人大丢面子。妻子逞威风,实在已破坏了妇道,丈夫不告发,说明夫妻关系还没有破裂。可是家丑外扬,夫妻打架被邻居听见,并且告到官府,算是有些狼狈,不过县官判她三年徒刑,确实量刑不当,因而被告不服,也是情理中事。判词最后重申判官态度:虽然我白居易没有让我家肥婆知道此事,但即使我的妻子不予干涉,本人还是不能同意这位县官的判决,必须给这位妇女翻案。
白居易做人很有一些辩证,也颇有几分幽默。看他这些判词,总觉得怪怪的,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的智慧吧。读罢这一道《判》,我有两个发现:其一是白居易的老婆是个胖子——因为读本是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之《白居易集》,没有批注,我于“虽昧家肥”一句,起初颇为不解,琢磨了好几日,后来联系到“家严”、“家慈”之类相似的词语,又根据古人传统有对外谦称家人的习惯,如“拙荆”、“犬子”一类,兼联系上文大意,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家肥”二字是对自己的身材肥胖的妻子的谦称(或谓谑称)。当然,这只是本人浅陋之见,正确与否,有待方家雅正。其二是白居易怕老婆——在判决书这种正式的公文中,尚且要注明妻子未曾过问,可见他平时怕老婆是有名的,惟恐判决执行时,因涉嫌判官怕老婆而招致有失公允之非议,所以特予注明。兼据他同情这位被告妇女的态度,我们因此断定这位白大人是怕老婆的。行文至此,不禁想起一则笑话,大概是出自《笑府》或是《笑林广记》,说有一位县官一日升堂,瞧见他的一位属吏,脸上有指甲的抓痕,心知是被他的老婆所殴,问他,却说是家中葡萄架倒塌所致。县官大怒,喝道:呸!堂堂一个男子汉,怕老婆怕成这个样子,真是没出息。来,张三李四,去把王五老婆给我抓来,打她一百板子,替你出了这口气。话刚说完,张三李四还来不及动身去执行公务,忽听后堂有个女人冷哼了一声,县官大惊,慌忙道:且慢!且慢!我家的葡萄架也要倒了。
由于这两个发现,我们悟到这样一个事实:虽然儒家思想要求妇女遵守三从四德,贬低妇女的社会地位,但在中国的历史现实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低。翻一翻二十五史,皇太后亲掌玉玺、垂帘听政的现象可谓代出不穷。
在《春秋左传》的第一篇,就记述了郑武公的妻子武姜为共叔段请邑(向郑庄公要封地)的故事。
《史记》以及以后始于《汉书》的断代诸史书的体裁,今天我们称之为纪传体,其中的“纪”这种体裁,是专门记述历代皇帝的生平事迹的。范晔修撰《后汉书》,共为十七位皇后立了“纪”,把皇后的地位抬到了与皇帝平等的水平,后人虽有批评范晔“纪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纪……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语见刘知己的《史通.列传篇》——据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后汉书》宋衍申先生作的《前言》)者,而通其情者认为这是由于后汉多有幼帝,因而皇太后临朝执政的事迹屡见不鲜,皇后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几同于皇帝,所以范晔为她们立“纪”,而不同于《史记》、《汉书》后妃六宫者立“传”的贯例。
而汉朝的吕后、唐朝的武则天、清朝的慈禧太后等一代名后的事迹,其于大众,早以耳熟能详,在此就不必赘言了。
今天的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从局部看,比如在我们机关,女同志不但拿的薪水和男同志一样多,享受的假日和福利比男同志还更多。这一点比诸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我想已经有过之而无不及(据报载,美国妇女的平均工资水平只及男子的60%),而如日本国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女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深为全世界关心和爱护人权的人们所关注,中国在这方面的表现,堪称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了吧,不知国际上多年来热切关心中国人权问题的人士(这些人士仿佛关心他人胜于自己)是否也这样认为。当然,领先水平并不代表没有问题,今天社会上还有拐卖妇女的现象,还存在妇女从娼卖淫的问题,存在着妇女受教育程度低(据某地1995年人口1%抽样调查统计,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男性为9.1%,女性为32.1%)、失业率高(全部不在业人口中,男性占29.1%,女性占70.9%)这样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这些问题逐步都会得到解决。
无论如何,我们不要忘记:在祖国的历史上,有尊重妇女的传统啊!
行笔至此,才发现偏离了标题好远,本应酌情改之,但文章内容芜杂,一时提炼不出一个合适的来,因此仍冠以《白居易怕老婆考》,以博读者诸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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