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说明数据结构和抽象数据类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 我来答
本未终始
推荐于2017-11-25 · TA获得超过9928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360
采纳率:66%
帮助的人:702万
展开全部
1.“数据结构”定义为一个二元组(D,S),即两个集合,D是数据元素的集合,S是数据元素之间一个或多个关系的集合。
2.“抽象数据类型”本质是“数据类型”,与计算机相关,涉及数据的存储及如何用存储来反应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它定义为一个三元组(D,S,P),加上的P是定义的一组针对存储的数据操作(如插入,删除,排序等)。
3.总之“抽象数据类型”是“物理”概念,“数据结构”是“逻辑”概念。“抽象数据类型”来实现“数据结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光点科技
2023-08-15 广告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按照结构模型把系统产生的数据分为三种类型: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即行数据,是存储在数据库里,可以用二维表结构来逻辑表达实现的数据。最常见的就是数字数据和文本数据,它们可以某种标准格式存在于文件...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光点科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