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2016-02-14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而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2)效力不同。订金作为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回。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看到“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但法律效力也有巨大的差别,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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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 一、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二、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 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三、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四、违约处理区别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 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 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担保法》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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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 东奥会计在线,成就精彩会计人生

一、定金
“定金”通俗来讲,就是商家怕“到手的鸭子飞了”,所以先向购买者索要一定数额的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担保法》中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那么定金能不能退呢?一般情况下,购买者如果违约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但如果卖方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说企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就不要以定金的形式进行交易。
二、订金
订金实际上可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受法律的保护。例如: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的商品房交易中,如购买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房地产企业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订金是可以退的。但有时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订金也有可能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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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一种对债权的担保款,并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适用于定金罚则。 订金不是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无论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收取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