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去后还拥有对原来土地的所有权吗,国家的那些法律有详细的规定?
首先需要为您强调一下,中国公民是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
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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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即对原来土地的使用权丧失!
3.详细规定建议你查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是使用权,这个我知道,但我看了很久,也没有哪条法律有详细规定,我要寻求法律根据,口说无凭呀
参考:法释〔201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2-03-05
国家土地管理法没有相关规定吗
《国家土地管理法》范围太大了,一般根据当地政府的所发的文件来处理有关事宜。
2、既然你已经迁走,就不属于本村村民,对本村的土地无使用权。
你说分给你家,是村集体开会同意分给你家,还是迁出者直接决定分给你家?
若是村集体决定分给你,赔偿款归你,若是迁出者单独决定给你,从法律上来讲,迁出者原拥有的土地赔偿,迁出者无权享有,应由村集体村民共同享有。
情况有点复杂,首先是迁出者暂时给我家用,但后来政策改变,村里对这些迁出者的土地重新新标圈(也就是重新分配),土地就分给我家了,当时还是村长主持的,但现在村长的态度很含糊。
既然是重新分配,那应该是有记录或者是人证,只要你能够证明该土地是经过村集体共同商量决定分给你家,赔偿款就应该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