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签租房合同,B全额支付房租,后B将部分租给C,现B要求A给C出具部分发票,可以吗?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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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没有出具发票给B,按理出具给C部分租金发票是正当的要求。但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没有发票吧?最多收据。如果要发票,那么租赁合同就应该登记,显然租金就不是A\B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了。建议A不认可出具发票。同时,A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B转租未经A同意的前提下,A可以以B转租未经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进而解除与B的租赁合同。
当然,我回答本题是站在A的角度回答的。我也不清楚你是代表那个提问。如果你是B或者C,建议慎重考虑A的权利。
当然,我回答本题是站在A的角度回答的。我也不清楚你是代表那个提问。如果你是B或者C,建议慎重考虑A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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