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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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刘保军律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国家、省、市、县(市)、乡(镇)五级。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其他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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