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型作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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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碗菊猫
2012-03-06 · TA获得超过1034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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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

“时尚”一词,大抵是在上世纪末形成一种潮流形式,并且与人们的衣食住行有了密切的联系。在那个年代,不能完全说它有一种低迷负面的意义,那是有失公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生活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善,一些新鲜前卫,我们原来所不敢想不敢做的事物都出现了,并变得日益泛滥,什么都讲究时尚,时尚于人们绝不次于吃饭睡觉的重要性。   

一个社会的进步,首先是人们的思想在进步,其次他们的精神面貌也在进步,不可置否的是进步的背后会或多或少的带来一些弊端。就拿时尚来说吧,现在的年轻一味的追星崇偶,却完全忽略了最时尚最前卫的是一个人的内在和真善,盲目的去追逐时尚,反而会使你失去最的气质,那些表面上所谓的时尚,其实是一种千篇一律的复制品,给人以一种低迷庸俗的虚无感,一味的去追逐它们,那么你将会永远缺失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真正意义的时尚之采。   

也许大都听过“东施效颦”的故事吧!西施是个美女,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实,而丑陋无比的东施却寡鲜廉耻效仿西施的病态美,可想而知的局面是东施会得来众邻里躲瘟神一般避之。从这一事件来看,西施的美是自然的美,即使犯再重的病,她所表现出来的美都是那么的自然,那么和谐。相反东施本身的丑经由她效仿西施的美后,得到她事与愿违的加倍的“美”,她的行为不值得人同情,而得到人们的唾骂与恶心。大凡这世间所有的大美,都因自身表现出来的自然美和真善美,而并非是拙作而出的一味效仿。   
明星是大众追逐时尚的风向标,包括他们的言行举止,大众的生活因他们丰富。不过,现如今的明星也不可靠了,别看他们于公众面前个个人五人六的,风光无限,其实背地里竟干一些肮脏的勾当,这不是一种变相的毒害他们所追逐的青少年吗?他们不是神,更不是什么精神救世主,他们只不过是一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下的畸形产物,有了钱,有了社会地位,便变的目无王法、肆无忌惮了,这种人所表现出来的“另类”时尚,不追逐也罢!追了可要招来被人辱骂的诟病。
当视线中不再充斥头顶蓬乱“鸡窝”,塞着耳机哼着Hip-Hop,甩帽衫长得盖住“褴褛”的牛仔裤的朋克一族的时候,猛然发现:其实,5000年的古老文化是永恒的不老时尚。
  我总是幻想出一个温婉的江南女子,身着素色的镂花旗袍,高挽的发髻上插着一支碧润的玉簪,斜倚窗边,手捧一本书页微微泛黄的小书,轻吟:“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我愿能着一身素色旗袍,摇曳着身姿,走过江南安静的泉水边,去听老人们聊的家长里短。旗袍,从五千年的云雾中款款走来,妖娆又纯净,洗净铅华却瑰丽动人,于是它成为我最美丽的梦想。
  一夜之间,旗袍竟铺天盖地而来,加入些许流行元素,用上鲜艳的色彩,包裹上各种各样的衣架在商店一排排挂开,一齐绽放着清新的美丽。走在街头,如潮的人流之中,旗袍修饰下的身姿显得更加挺拔,什么时候我梦中的旗袍成了一种时尚?
  我喜欢戏中的女子飘逸的长发,更喜爱她们盘起的发髻上的摇摇晃晃的发簪,并不需要多么珠光宝气,哪怕只是平淡无奇的木簪都好,插入乌黑的青丝之中,那么典雅、恬静。
  突然有一天,抬头便发现身边的女子脑后都有着那么一道或朴素或华贵的风景,随着发髻来回颤动,柔美却不张扬,静静地在发丝上舞蹈,留下一路闪耀,那么醉人、那么优雅。
  是五千年的永恒文化将发簪别上了二十一世纪的髻啊。
  最喜欢在晨读时轻轻吟诵一片小词,让古色古香的文韵在心中荡漾开来,染得满心的宁静、安适。仿佛与古人一道躬耕垄亩或把酒赏菊。
  渐渐地,人们口中时常流淌着“杨柳岸、晓风残月”之类的软软的语句,不长却十分悠扬,不响却萦绕心头,仿如清泉从胸膛滑过,清爽畅快,霎时便忘记了“满地黄花堆积”的愁。是什么把诗词反复吟咏/
  是五千年永恒的不老文化。
  就在旗袍、发簪与诗词的映射之下,我们逐渐明了,其实,五千年的古老文化是永恒的时尚。
  
适合自己的永远是最美的,要勇于追逐自己的时尚,活出自己的风采,别管他人的一切风光与辉煌,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时尚与气质,你也将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时尚之人

好啦,亲,三篇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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