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先要求离婚,女方在什么情况下要求赔偿才合理?
我跟她有一个快4岁的女儿,孩子一直都由她带,我在外地工作,工资卡一直在她那里,离婚的起因是她对我父母一点都不好,小孩刚出生不久就把我母亲气走了,就在前段时间她又在老家因为...
我跟她有一个快4岁的女儿,孩子一直都由她带,我在外地工作,工资卡一直在她那里,离婚的起因是她对我父母一点都不好,小孩刚出生不久就把我母亲气走了,就在前段时间她又在老家因为买房的事情跟我父亲打在了一起,然后我提出离婚她也同意了。开始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想要孩子,但孩子一直跟她生活的,我觉得即使起诉离婚孩子判给我的几率也不大,就同意孩子由她抚养,我每个月拿30%的工资做抚养费,并跟她说如果孩子给我,家里的存款、抚养费什么都不要,有什么其他条件可以提。后来她变卦了,说孩子她抚养不了,愿意把孩子给我,但要我赔偿她,不知道这个赔偿合理吗?我的工资卡常年在她那里,家里有多少存款我也不清楚,她没有工作,又常年在北京生活,花销比较大,但存款肯定还是有的,她也知道我手里没有钱,还要我打欠条给她,我想起诉离婚,如果这样的话孩子会判给我吗?家里的存款算不算共同财产?真的走到要诉讼离婚,我也没什么顾虑了,要求平分存款,并要求她付抚养费算不算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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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4-01-2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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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她是没有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资格的。因为《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2-10周岁的,一般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选择,因为对方是没有工作的,你想要抚养权还是比较容易。另外就算你没有抚养权,30%的抚养费过高了,20%之内就好,给得太多,也不是你女儿花的。
如果你和你父母之间是共同生活的,家里的存款应该是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里面只有小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大可以先转移了财产再说。另外,别做打欠条的蠢事。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但前提是你要知道她的账号是什么,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给你查的。
孩子2-10周岁的,一般会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来选择,因为对方是没有工作的,你想要抚养权还是比较容易。另外就算你没有抚养权,30%的抚养费过高了,20%之内就好,给得太多,也不是你女儿花的。
如果你和你父母之间是共同生活的,家里的存款应该是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里面只有小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大可以先转移了财产再说。另外,别做打欠条的蠢事。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但前提是你要知道她的账号是什么,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给你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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