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是无权没收私人财产的。但是一些国家机关比如法院,公安局,工商局等可以没收违法财产,也可以依法没收或者罚款。另外注意,经以上机关授权的机关也可以没收或者罚款,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另外《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扩展资料:
“慈溪一职高有学生跳楼了!”昨天,有好几位市民给钱江晚报记者报料。从照片来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前,一个穿着校服的人倒在地上,周围围满了人。
报料者说,事情发生在慈溪市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学生伤得很重,目前还在抢救之中。而跳楼的原因,是因为老师没收了他新买的苹果手机。
究竟是真是假?记者进行了调查。
昨天, 署名为“慈溪市锦堂高级职业中学”在网上发出声明,回应了此事,确认了“跳楼事件”确因没收手机引发。
学校的孙校长,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连说了好几个“意外”。出事的孩子是个男生,读高二,姓陈。
12月7日下午第一节课,学生处老师在正常教学巡查中,发现陈同学在上课时玩手机,当场没收了手机,打算暂时保管一段时间。
两点下课后,陈同学到办公室,坚持要拿回手机。他说,苹果手机是刚买的,很舍不得。老师说过几天不犯错误了就会归还。
没想到,下午两点二十分左右,第二节课要开始了,陈同学回到教室门口,一时激动就跳下去了。教学楼有三层,他是从三楼跳下的,离地面大概有八米高。
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受伤后整个过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全程陪同。
慈溪120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先送学生到慈林医院。经慈林医院医生诊断,学生生命体征正常,没有外出血,但腰椎两处骨折,右下肢活动受限,病情较重,建议送宁波就诊。
之后,学生转院到宁波第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当天手术成功,目前无生命危险,意识一直清醒,后续治疗还需要住院半个月左右。
目前,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上课玩苹果手机被老师没收 高二男生冲动跳楼
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是违法的,学生对于自己的手机享有所有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学生可以等到放学和老师要回手机。
老师基于维持课堂秩序,达到上课效果和对学生负责的考虑而没收手机无可厚非,但学校和老师只有教育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