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裁员,我怎么办。

公司不景气,现在在裁减人员,我在公司干了十年了,工作岗位是资料管理,文员性质,人事前段时间找我谈话了,刚开始说是帮我换岗,叫我重新去面试,我去面试了,但发现是招仓管,而且... 公司不景气,现在在裁减人员,我在公司干了十年了,工作岗位是资料管理,文员性质,人事前段时间找我谈话了,刚开始说是帮我换岗,叫我重新去面试,我去面试了,但发现是招仓管,而且岗位只有一个,面试人员有三四个,人事要求我第二天回复,因为仓管这个工作是要下车间,经常加班的,而我原先的工作,则按时上下班,我不想去,就没有回复,后来有人同意去了,人事也没有说什么,前两天人事又找我谈话了,说是换岗了已经结束了,没有适合我的岗位了,叫我下车间学习3-6月,以现在的薪酬的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而且说是学习,不是调岗,这是不是变相裁员,我是不是要答应,不答应的公司是不是就可以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证据补充:我现在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初签的,上面写明是工作岗位是:资料管理,但合同上又写明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变更员工的岗位、工种、职务:(3)甲方为培养乙方技能全面发展,在部门内部进行轮岗的(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原工作部门或岗位撤销、合并等),需进行调整的。(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7)甲方认为其他需要变更,调动员工岗位,工种、职务的情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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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城网客服
2023-01-12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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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变相裁人的,属于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x0d\x0a  如果双方就补偿金问题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x0d\x0a  《劳动合同法》\x0d\x0a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x0d\x0a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x0d\x0a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x0d\x0a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x0d\x0a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汤安吉qt
推荐于2021-02-0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汤安吉qt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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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亚芳教授律师,十余年法律研究及实务经验,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因服务出色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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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要坚持,不要被这些手段逼你辞职,如果公司辞退你那么你要求一年工龄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
追问
谢谢钱律师,我现在还在坚持,但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我们公司从没有主动说叫你走的,都是逼你自己走的,据我所知,为这事这几年已经打过几次关司了,公司也越来越聪明了,手段也多,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斗得过,我想问一下,公司叫我去车间学习,我应该去吗?我现在要注意收集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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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卉宏良工
2016-03-23 · TA获得超过385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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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变相裁员”是打工者们对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方法逼迫职工走人,从而达到不按程序裁员的“折腾”行为的形象描述。
  针对变相裁员完全可以...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变相裁员”是打工者们对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方法逼迫职工走人,从而达到不按程序裁员的“折腾”行为的形象描述。
  针对变相裁员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1.“长期无薪休假”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非员工方面原因的休假,休假第一月企业要给员工以原来的工资。第二个月要给员工发放基本生活费,这方面规定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上海市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则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把员工调离原来的工作环境”也要看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和职位的约定,企业想要变换的话需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一致,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则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1)保留员工工作在原地;(2)提早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5.“取消或减少员工收入”肯定不合法,找劳动监察部门检举或申请劳动仲裁。
  6.“企业要修改或建立与员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工资福利、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比方说,你原来是弹性工作制(现在每天必须打卡),原来有班车(现在取消),原来有免费午餐(现在付款)……即便这些福利不属于国家硬性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想要取消,也必须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讨论,协商确定,不能随意取消。
  7.“请年假不批”很容易解决,请企业付3倍工资即可。
  8.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公司想要“调高提成但无底薪、降低提成却增加业绩评价标准”,必须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对于“合同未到期就签新合同”的情况,就新合同的内容而言,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新合同的内容要优厚于旧合同。像科倍隆科亚公司的新合同中,虽然待遇方面没有降低,但是却规定了“乙方承诺其任职期间或以后任何时候不泄露或使用甲方所控制的机密信息。如果乙方泄露,甲方保留向乙方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赔偿的权利”。这一条是明显不合理的,甚至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保密义务不能超过两年,而且保密的内容也有明确的范围。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新合同的条件要优厚于旧合同,此条件包括待遇、岗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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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QA1Lkqo194
2021-05-12 · TA获得超过18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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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的人:4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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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变相裁员,企业不少花样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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