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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故意伤害一案案情简介被告人李阳,男,15岁,案发时系某校初二学生,学生会主席。2006年5月,被告人李阳在校园偏僻处看到几名长期在德育处“挂号”的初三学生在向低年级学...
李阳故意伤害一案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阳,男,15岁,案发时系某校初二学生,学生会主席。
2006年5月,被告人李阳在校园偏僻处看到几名长期在德育处“挂号”的初三学生在向低年级学生讨要钱物,非常气愤,急忙冲上前去阻止。不料,几名初三学生非常霸道,直叫李阳走开,不然要对他不客气,并先动起手来。李阳为了保护自己,先是推开对方后逃走了。初三学生并没有为此停止动手,反而觉得被“推开”很没有面子,追上李阳后,狠狠地用木条打李阳的脸,出现了一条条红红的深印,并威胁要打死李阳。为此,双方扭打在一起。另一名初三学生宋某,还拿处钥匙扣上的小刀准备帮忙,突然,大家都停了下来,原来,在扭打过程总,李阳与其中一位王姓同学双双倒地,王同学后脑勺鲜血直冒,立即不省人事,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代表学校出去比赛
模拟法庭大赛
针对上面那个案例
我们是公诉方
就是要判李阳有罪的
对方是要判李阳无罪
请大家帮忙想想
该怎么判
我们该怎么提问 又要怎么回答他们刁钻的问题
谢谢谢谢谢谢谢。。。急需啊。。
谢谢大家的看法 这一点我们也意识到了 可是当时上面给下的案例就是这么笼统的 而且又非要我们判李是故意伤害罪。很为难啊 到时候对方肯定会说他是正当防卫。不过补充一下 应该是李和被害人扭打在一起八。有么人有好一点的看法啊。。 展开
被告人李阳,男,15岁,案发时系某校初二学生,学生会主席。
2006年5月,被告人李阳在校园偏僻处看到几名长期在德育处“挂号”的初三学生在向低年级学生讨要钱物,非常气愤,急忙冲上前去阻止。不料,几名初三学生非常霸道,直叫李阳走开,不然要对他不客气,并先动起手来。李阳为了保护自己,先是推开对方后逃走了。初三学生并没有为此停止动手,反而觉得被“推开”很没有面子,追上李阳后,狠狠地用木条打李阳的脸,出现了一条条红红的深印,并威胁要打死李阳。为此,双方扭打在一起。另一名初三学生宋某,还拿处钥匙扣上的小刀准备帮忙,突然,大家都停了下来,原来,在扭打过程总,李阳与其中一位王姓同学双双倒地,王同学后脑勺鲜血直冒,立即不省人事,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代表学校出去比赛
模拟法庭大赛
针对上面那个案例
我们是公诉方
就是要判李阳有罪的
对方是要判李阳无罪
请大家帮忙想想
该怎么判
我们该怎么提问 又要怎么回答他们刁钻的问题
谢谢谢谢谢谢谢。。。急需啊。。
谢谢大家的看法 这一点我们也意识到了 可是当时上面给下的案例就是这么笼统的 而且又非要我们判李是故意伤害罪。很为难啊 到时候对方肯定会说他是正当防卫。不过补充一下 应该是李和被害人扭打在一起八。有么人有好一点的看法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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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实案例来讲.李阳的行为还属于见义勇为了...而且他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看具体情节了..这个刑事案..对于死亡..正当防卫..要求很细...对于你说的
"原来,在扭打过程总,李阳与其中一位王姓同学双双倒地,王同学后脑勺鲜血直冒,立即不省人事"..
这太过分笼统..他是怎么倒地的..是如何后脑出血的..如果你们要判李阳有罪..那这个行为他又是如何实施的...过程要细到每一个动作..
我感觉..李阳在整个过程中..就算这个人是他在扭打过程中不小心因伤导致死亡的..李阳本身又是被对方人多的情况下追堵...我觉得这也不太适合"故意伤害罪"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更恰当点...
"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而且并不能预见死亡的结果....."当然..前提必须有证据证明这个致王姓同学的行为...是李阳所实施的...
在整个扭打过程中..李阳是很被动的在挨打..属于防卫行为....充其量也就是一防卫过当...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李阳预料之外的情况...最多最多了...我觉得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貌似不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在整个情节看..李阳并没有伤害的故意...
做为公诉方..我觉得是不是你们把立罪没搞清楚??..还没定好性了...
一切模拟真实的话...你们的定罪就定错了.只要辩护律师提出这点..我想法院应该发回让你们重新起诉..
"原来,在扭打过程总,李阳与其中一位王姓同学双双倒地,王同学后脑勺鲜血直冒,立即不省人事"..
这太过分笼统..他是怎么倒地的..是如何后脑出血的..如果你们要判李阳有罪..那这个行为他又是如何实施的...过程要细到每一个动作..
我感觉..李阳在整个过程中..就算这个人是他在扭打过程中不小心因伤导致死亡的..李阳本身又是被对方人多的情况下追堵...我觉得这也不太适合"故意伤害罪"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更恰当点...
"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而且并不能预见死亡的结果....."当然..前提必须有证据证明这个致王姓同学的行为...是李阳所实施的...
在整个扭打过程中..李阳是很被动的在挨打..属于防卫行为....充其量也就是一防卫过当...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李阳预料之外的情况...最多最多了...我觉得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貌似不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在整个情节看..李阳并没有伤害的故意...
做为公诉方..我觉得是不是你们把立罪没搞清楚??..还没定好性了...
一切模拟真实的话...你们的定罪就定错了.只要辩护律师提出这点..我想法院应该发回让你们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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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证据证明王是李打的啊?
而且是脑后勺是冒血不是流血,那么肯定有器械导致伤口出血了,用拳头能打能冒血么?况且还是脑后勺,照这样说,当时王应该是背对着李了?背对着李还怎么扭打。这里肯定是有器械,那么器械呢?这个可是个物证。
2.怎么可能是李故意伤害呢?
李不具有主观故意的可能啊,最多是过失而且李的年龄还是个问题。不过这个案件要是LZ所说那么李不可能是故意伤害。对方很可能以正当防卫和年龄来辩护。要是脱离故意伤害,那么就具有法定不起诉情形了啊。比较难控诉。
3.刑事案件都知道证据最主要,不能有一点瑕疵,所有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唯一,排他。你这个没有证据说是李打的啊,说扭打过程中,也可能是王的同伴打的王啊。关键是谁和李扭在了一起。
你要是控方的话还是有点难度的。
而且是脑后勺是冒血不是流血,那么肯定有器械导致伤口出血了,用拳头能打能冒血么?况且还是脑后勺,照这样说,当时王应该是背对着李了?背对着李还怎么扭打。这里肯定是有器械,那么器械呢?这个可是个物证。
2.怎么可能是李故意伤害呢?
李不具有主观故意的可能啊,最多是过失而且李的年龄还是个问题。不过这个案件要是LZ所说那么李不可能是故意伤害。对方很可能以正当防卫和年龄来辩护。要是脱离故意伤害,那么就具有法定不起诉情形了啊。比较难控诉。
3.刑事案件都知道证据最主要,不能有一点瑕疵,所有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唯一,排他。你这个没有证据说是李打的啊,说扭打过程中,也可能是王的同伴打的王啊。关键是谁和李扭在了一起。
你要是控方的话还是有点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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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小学生
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没有证据说明李阳杀了人,有可能是那几名初三的学生误杀了王姓的同学,这个案子应该是判李阳误杀.如果要判故意杀人罪比较困难.没有人亲眼看见李阳杀了王姓的那个同学,不能判李阳故意杀人.最多只能判李阳误杀,而且要把那几个初三的同学也判罪,要不然李阳没办法被判罪.
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没有证据说明李阳杀了人,有可能是那几名初三的学生误杀了王姓的同学,这个案子应该是判李阳误杀.如果要判故意杀人罪比较困难.没有人亲眼看见李阳杀了王姓的那个同学,不能判李阳故意杀人.最多只能判李阳误杀,而且要把那几个初三的同学也判罪,要不然李阳没办法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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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问:王姓同学倒地后,后脑勺鲜血直冒,不省人事。为什么李阳就活了下来呢?说明是李阳故意把王姓同学推倒,然后自己假装也倒下了。所以要判李阳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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