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按户口还是人口分配的?
目前我国对拆迁安置款(房屋),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被拆迁安置者要求拆迁方式(拆迁办法条例),拆迁一般按照户口数、家庭常住人口数(3年以上)、房屋面积等方式计算。另外,私有房屋建设征收时私有树木、水井数目都会按拆迁补偿款方式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案例:
孙耿街道启动第二垃圾处理厂周边7个村、2100多户的搬迁工作,安置区一期土地完成移交。太平街道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完成3个村、1000余户的调查摸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今年将全面启动大桥和崔寨街道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孙耿和太平街道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年内预计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按照计划今年再启动60个村的征地拆迁,约1.7万户。
安置方面,未来三年要集中力量推进156个村、约12万人的征迁工作,完成1000万平米、13个安置区的建设任务。其中,今年要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保障房,大桥2个安置区要再建50万平方米,采空区村庄安置区开工15万平方米,崔寨5个安置区建设200万平方米,孙耿再开工20万平方米,太平开工15万平方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
1、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不给安排宅基地也不给安置房,直接用钱补偿。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也就是给安置房安置。
因此,总体而言,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都与户口没有关系,都是依据面积来计算拆迁补偿的。所以,房屋面积越大的,拆迁补偿费用也会越多,不管户口上有多少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条对于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解决居住问题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为了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各地地方法规、规章中往往制定了一些与户口有关的规定。所以,该规则也需要结合地方的具体政策进行适用。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另外,私有房屋建设征收时私有树木、水井数目都会按拆迁补偿款方式支付。
由于国务院《新拆迁办法》草案正在拟定中,未避免暴击拆迁、拆迁暴富、等不良气候滋生;关于违章建筑由于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有可能出现少量补偿可能性,也有不参与拆迁补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