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一条短信说我中奖我填写了资料他们说我不领取的话就在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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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证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公证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理由如下:
债务之不履行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之,但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当事人未约定者,原则上虽仍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首先,公证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公证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理由如下:
1、债务之不履行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之,但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当事人未约定者,原则上虽仍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2、当然,这种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对于需要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的,
则一般应当追究公证员的个人责任,公证处有错误的,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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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证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公证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理由如下:
债务之不履行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之,但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当事人未约定者,原则上虽仍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首先,公证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公证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理由如下:
1、债务之不履行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之,但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当事人未约定者,原则上虽仍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之责任不得预先免除。
2、当然,这种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对于需要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的,
则一般应当追究公证员的个人责任,公证处有错误的,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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