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做家教以外的兼职吗?
除此之外,我更想了解,从字面上理解是不是教师就能做家教以外的兼职?
本次提问纯属调查了解,不需要介绍做什么合适,谢谢!
如有权威性言论能证明,教师能不能做家教以外的兼职,请附网职,谢谢! 展开
教师不能做兼职。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师能做家教以外的兼职,但是要注意人身安全。
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中国有关劳动法规规定: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
社会背景
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 ,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相应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间,是不允许人们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报酬的第二职业的。那时从事兼职被看作不安心本职工作“不务正业”是“种资本主义的自留地”。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国家,从事兼职才是合法的。
希望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
谢谢,我还想再看看其他人的看法!
谢谢,我不教书,也不想做家教!
教师不是公务员,公务员不允许有兼职,这是法律规定的。
但是教师做兼职没人会管,不让做有偿家教倒是有这么一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其他的兼职没有问题,这点上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