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的相关概念
对战争全局的筹划和指挥。是依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敌对双方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地理等因素确定的。战略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对战争的发生、发展及其特点、规律的分析与判断;战略方针、任务、方向和作战形势的确定;武装力量的建设和使用;武器装备称军需物资的生产;战略资源的开发、储备相利用;国防工程设施建设;战略后方建设;战争动员,以及照顾战争全局各个方面、各个阶段之间的关系等等。战役是军队为达到战争的局部目的或带全局性的目的,根据战略赋予的任务,在战争的一个区域或方向,于一定时间内,按照一个总的作战企图和计划,所进行的一系列战斗的总和。战役是介于战争与战斗之间的作战行动。它是战争的一个局部,是达成战争目的的主要的武装斗争手段。它直接服从和受制于战争全局,也不同程度地影响战争全局;它直接运用战斗,也为战斗的成败所直接影响。其规模大小,决定于双方参加兵力的数量。现代战役,通常是诸军种、兵种共同进行的合同战役。按作战性质分,有进攻战役和防御战役。按参战军种分,有陆、海、空等军种的独立战役,有陆海、陆空、海空和陆海空等几个军种的联合战役。按作战空间分,有陆上、海上、空中战役。按作战规模分,有大型战役,如大的战区或方面军群进行的战役;中型战役,如中等战区或方面军进行的战役;小型战役,如小的战区或集团军进行的战役。在一次大型战役中,通常包括几个中、小型战役。苏联军事理论认为:战役是近代战争中才出现的军事行动样式,而战区战略性战役,则是未来战争中战略行动的基本样式。美英等西方国家一般都把集团军或军以上部队的作战行动,称为大兵团作战行动。
战役决心:指挥员对战役目的和行动所做的基本决定,是实施战役的基础和制定战役计划、下达战役命令、组织战役协同的依据。战役决心的内容包括战役企图,战役部署,行动方法,重要保障措施,战役发起时间或完成战役准备的时限,指挥所开设等。 war:人类社会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现象, 是用以解决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矛盾的最高的斗争形式。与和平相对应的社会状态或世界、区域局势。用来解决民族之间、国家之间、政治集团之间以及不同阶级和宗教派别之间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特殊的政治表现形式。战争犯罪warcrimes:在把战争当做主权国家权利的情况下,战争犯罪仅指交战国军队违反战争法的行为,包括使用有毒或其他被禁止的武器,杀害或虐待战俘,攻击、掠劫和屠杀平民等。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手段,从而扩大了战争犯罪的范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5条规定,战争犯罪包括3类: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犯人道罪。
欧洲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还特别规定:原则上被告的官方地位,不问其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部门之负责官吏,不应视为使彼等免受或减轻惩罚的理由;政府或上级命令,也不应成为免除被告责任的依据。过去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往往逍遥法外。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协约国曾提出审判德皇威廉二世和其他德国战犯的要求,但未实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战犯进行了国际审判。 1945年8月8日,英、美、苏、法4国根据1943年10月30日莫斯科宣言,在伦敦签署了《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随后,澳大利亚等19个国家加入了这一协定。按照宪章的规定,由英、美、苏、法各派法官1人组成法庭,各派检察官1人组成检察起诉委员会,于1945年11月20日~1946年10月1日在纽伦堡审判了德国主要战犯。东京审判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其间共开庭818次, 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宣布,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美国、英国与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认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日本是中日战争的侵略者。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惩罚了日本战犯,因而受到当时世界舆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在审判前后由美国操纵了执行和检察大权,使审判产生了一些缺陷和偏颇,如日军细菌部队细菌战的罪恶活动未被追究等等。东京审判的重要之处主要不在于确定某些被告人有罪无罪,而是伸张正义、鞭挞战争犯罪和呼吁世界和平。
伯力审判伯力审判即哈巴罗夫斯克审判是苏联对日本战犯的严正审判,它以追究日本进行细菌战的鲜明特色载入战犯审判史册,判处原关东军司令官山田乙三等12名战犯以2至25年徒刑,弥补了东京审判的明显缺陷,受到国际舆论的广泛支持和赞扬。
战争犯罪当中违反人道罪最典型的有二战时期纳粹德国针对犹太人而实施的大规模种族灭绝及侵华日军在亚洲针对亚洲各国人民的大规模屠杀和各种惨无人道的行为。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道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军队在亚洲犯下了滔天的人道主义罪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单在中国就造成了至少3500万人伤亡,其中大多数都是无辜的平民。在人类文明史上,日本侵略军手段之残忍、残酷、灭绝人性实属罕见,无数的生命痛苦地消失在日本侵略军的枪口和刀口下。这种行为在人类文明史上找不到先例,是有史以来对人类文明、和平以及世界最疯狂、最野蛮地荼毒。其代表性实例有“南京大屠杀”,日本侵略军遍及亚洲各地的细菌部队。 军事拓展形式上是在户外拓展的基础上融合军事项目,实质上是将军事理念与拓展技术,军事思想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的一种独特的体验式培训模式。旨在通过体验,分享,提升的经验模式,培养和塑造企业人坚强的意志和完善的人格,打造忠诚,敬业,高效,精锐的企业团队,全面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军事拓展训练是一种挑战,不仅是体能,更是意识;挑战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团队。当今市场环境下,团队的综合战斗力决定了一个企业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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