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籍的党籍管理
党籍管理的内容涉及许多方面。从时间上看,有历史遗留的党籍问题,也有现实中存在的党籍问题。
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党员花名册》,须每季度盘点一次党支部所辖党员(含流动党员、非流动党员、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情况并上报至党委办公室备案。
因集团内部人事关系变动,客观致使党员需在集团内部各党支部之间进行转接的,党员须在原支部指导下填写《卫华集团党组织关系内部转接单》,党员本人持该单据到准备转入党支部报到备案即可(原支部须将该转接单扫描并发送至集团党委办公室备案)。
流动党员应按照党内流动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其本人应当接受集团各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严格遵照《党章》要求,积极参加集团党委党校、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与会议。
扩展资料
自愿退党党员党籍的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的原因很多,要分清情况作出具体处理。对由于理想信念动摇,对党失去信心,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人,应当宣布除名。
对由于工作和活动中遇到困难而一时想不通,或本人年迈多病怕拖累党组织而提出退党的人,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帮助教育,在提高他们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继续留在党内发挥作用。对于有严重的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而想通过退党逃避开除党籍处分的人,要坚决开除党籍,不能让其一退了之。
对要求退党的党员,本人要写出退党申请书。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则应由他人代写并加盖本人印章。在要求退党的人写出退党申请书后,支部大会经过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办理审批手续。
党员退党后,上级党组织应将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的意见和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并在其入党志愿书“备考”栏写明退党的日期和原因。
2024-11-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