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交易所提供的只是交易的平台,至于企业与企业之间商业交易的数据,全是卖家通过各种渠道自行搜集、统计、分析之后提供的。
交易所执行会员制度,不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需要先“入会”才能获得交易资格。入会先提交申请,审核过关的才能进驻交易所。另外,该所尚不接受个人用户参与交易。
数据值多少钱,由交易所与数据卖家协商制定。数据内容和交易价格在平台网站上挂出。买家看中了,在平台上拍下就算交易成功。
进入平台交易前,数据都要经过脱敏,抹去和隐私相关的信息。另外,数据交易的行业公约和大数据立法这两个话题,已经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卖家当然也可以选择私下交易,但是在交易所这种大平台上交易肯定更省时省力。交易所已纳入百余位交易商会员,其中50家企业来自贵阳本地,另有70多家来自省外。
数据买家需遵守交易所制定的保护条例,不得私自转售、泄露“数据产品”,以确保数据不被滥用。
平台搭建起来后,数据交易更加方便,利用数据掘金的公司也会活跃起来,每个人的生活会因此改变。打个比方,贵阳市民出行的数据经脱敏进入平台,有商家瞅准商机,买了这些数据做出一款APP,每天提前分析出贵阳每个堵点,每个人出行就更方便了。
拓展资料: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以大数据命名的交易所,是一个面向全国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创新型交易场所。
它旨在促进数据流通,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向社会提供完整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全程参与了贵阳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产业规划和产业推动,当前正在参与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大数据交易标准、大数据技术标准、大数据安全标准等国家大数据战略顶层设计,同时在全国布局三十个交易中心。
截至2015年底,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金额已突破6000万元人民币,会员数量超过300家,接入的数据源公司超过100家,数据总量超过10PB,已发生实际交易的会员超过70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不是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GBDEX)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以大数据命名的交易所 , 4月14日正式挂牌运营并完成首批大数据交易,是一个面向全国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创新型交易场所,遵循“开放、规范、安全、可控”的原则,采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旨在促进数据流通,规范数据交易行为,维护数据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向社会提供完整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
拓展资料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2016-06-2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