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按设置方式分为哪几类?
按设置分为1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立柱形式,悬臂形式,跨路门架势;2---------------------------,可根据探测设备测得路上...
按设置分为1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立柱形式,悬臂形式,跨路门架势;2 ---------------------------,可根据探测设备测得路上交通状况,交通事故或气候变化等随时改变标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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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千视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
2024-11-04 广告
2024-11-04 广告
不同的类型的道路交通标志牌,根据标志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形状,还有颜色,是为了便于驾驶员、行人的注意和辨认。例如禁令标志大多采用圆形,有一圈颜色鲜明的红色,白底色,黑图案,有的再加一个红斜杠,特别引人注意,警告标志颜色虽不惊人,但形状采用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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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第一篇 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4 交通标志分类
5 警告标志
6 禁令标志
7 指示标志
8 指路标志
9 旅游区标志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1 辅助标志
12 可变信息标志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4 交通标志的构造
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16 交通标准的制作
第二篇 道路交通标线
17 一般规定
18 指示标线
19 禁止标线
20 警告标线
21 轮郭标
22 突起路标
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24 路面标线材料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G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琤琤、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厂)区等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和标线。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JT/T 279-1995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 280-1995 路面标线涂料
GN 47-1989 道路标线漆(常温型)
GN 48-1989 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
第一篇 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3.1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3.2 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3 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3.5 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4 交通标志分类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4.1 主标志
4.1.1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4.1.2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4.1.3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1.4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4.1.5 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4.1.6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4.2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5 警告标志
5.1 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5.2 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5.3 警告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1所示。其边长、边宽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1选取。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第一篇 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4 交通标志分类
5 警告标志
6 禁令标志
7 指示标志
8 指路标志
9 旅游区标志
10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11 辅助标志
12 可变信息标志
13 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14 交通标志的构造
15 交通标志的反光和照明
16 交通标准的制作
第二篇 道路交通标线
17 一般规定
18 指示标线
19 禁止标线
20 警告标线
21 轮郭标
22 突起路标
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24 路面标线材料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参考色样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汉字示例
附录C(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阿拉伯数字示例
附录D(标准的附录) 交通标志用拉丁字大、小写字母示例
附录E(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的构造和结构设计
附录F(提示的附录) 根据最小视距M值,在道路平曲线上,确定中心实线位置的方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路面标线用文字示例
附录H(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附录I(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专用名词中英对照
附录J(提示的附录)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附录K(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志中文名称索引
附录L(提示的附录) 交通标线中文名称索引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G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琤琤、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厂)区等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和标线。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JT/T 279-1995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 280-1995 路面标线涂料
GN 47-1989 道路标线漆(常温型)
GN 48-1989 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
第一篇 道路交通标志
3 一般规定
3.1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3.2 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3 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3.5 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4 交通标志分类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4.1 主标志
4.1.1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4.1.2 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4.1.3 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1.4 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4.1.5 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4.1.6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4.2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5 警告标志
5.1 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5.2 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5.3 警告标志的尺寸代号,如图1所示。其边长、边宽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按表1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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