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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丿冰封灬回憶丶
2012-03-14 · TA获得超过18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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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位同学,很高兴为你解答!
《伤仲永》的原文是: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

以下是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还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他哭着要书写工具。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没有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得自于天的。由于他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不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仅仅是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以上就是我的参考答案,资料来自百度百科,如想了解更多关于这篇古文的知识,建议到一下地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160101.htm#3
祝你学习愉快,望采纳,谢谢!
懂生活爱小白
20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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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 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并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他已经十二三岁了。令作诗,让他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可是,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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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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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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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的梦3238
2013-03-12 · TA获得超过113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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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3.民:平民。
4.世:世代。
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7.生:出生后 。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
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索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
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上。
25.名:名字。
26.其:他的。
27.以:把。
28.养: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中心思想。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立就:立刻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文采。
46.理:道理。
47.皆:都。
48.可:值得。
49.观:欣赏。
50.者:……的地方(方面)。
51.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渐渐。
55.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6.其:他的,代仲永的。
57.或:有的人。
58.以:用。
59.乞(qǐ):求取。
60.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62.日:每天。
63.扳(pān):通“攀”,牵,引。
64.环:四处,到处。
65.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代词,代这件事。
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跟随。
72.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返回。
74.于:在。
75.令:让,使。
76.作:写作,书写。
77.称:相当,相称。
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9.自:从。
80.复:又,再。
81.问:询问。
82.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83.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的样子。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4.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85.通悟:通达聪慧。
86.受:承受。
87.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
88.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
89.且:尚且。
90.固:本来。
91.得:能够。
92.卒(zú):最终,最后。
93.夫:读“fú”。那些的意思。
94.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
95.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96.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97.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 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贤: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号半山,.逝世后追谥号“文”,世人称其为王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自号临川先生.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汉族,世称临川先生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区邓家巷)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现存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他不仅政治上进行政革,并且积极推行北宋古文运动,强调为文须有补于世,所作散文雄健峭拔。.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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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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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http://soucang.baidu.com/nnkpkkc51171/

找到了准确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拿出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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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nsl1987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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